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大節能工作力度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任務的意見》(粵府〔2011〕122號)要求,結合深圳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相關方案,加快推進各項節能減排工作,實現“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促進我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打造“‘深圳質量’先行區”,根據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
到2015年,全區單位GDP能耗比2010年的基數下降15%,即從2010年的0.410噸標準煤/萬元下降到2015年的0.349噸標準煤/萬元(按2005年價格計算);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3402.90噸和364.49噸以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10.48噸和212.61噸以內。
二、“十二五”期間工作任務
(一)積極發展綠色經濟
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
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進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構架節能型產業體系。(區環保水務局、區經濟促進局負責)
2.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加大化工、建材、造紙、紡織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飲料、食品、醫藥、皮革等高能耗、高污染行業落后生產能力淘汰力度。(區經濟促進局負責)
3.打造低耗高效產業體系。堅持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不斷提高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大力發展創新金融、現代物流、創意設計等低污染、低消耗的高端服務業,不斷降低經濟增長對資源能源消耗的依賴性。積極發展新能源、新材料、互聯網、生物技術、文化創意、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六大戰略新興產業,不斷完善產業鏈建設,加快形成產業集聚效應,重點提升互聯網產業能級,大力推進產業項目建設。(區經濟促進局、區科技創新局負責)
(二)推動重點領域節能
4.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據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將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含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企業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含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商貿酒店企業,列為“十二五”重點用能單位監管對象,編制轄區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規劃,實現分級、動態管理,對重點用能單位主要負責人定期開展節能培訓。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科學分解下達節能目標,完善考核機制,強化節能監察,鼓勵重點用能單位進行能源審計。(區經濟促進局負責)
5.加強工業節能。積極推動食品制造、珠寶加工業等行業的節能工作,督促企業加快節能技術改造,積極調整產品結構,持續降低能耗水平。(區經濟促進局負責)
6.推動建筑節能。以項目示范為先導,加快建設綠色社區、綠色校園、
綠色機關和綠色醫院。所有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60%以上的建筑節能標準,落實新建建筑節能審查相關法規,節能審查結果作為新建項目立項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區發改局、區住房建設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教育局、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區重建局、各街道辦負責)
推廣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率先在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檔住宅等新建建筑實施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和光熱利用工程。(區重建局、區住房建設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街道辦負責)
2015年,全區建筑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5%,實現6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其中2個以上達到深圳市綠色建筑金級標準,推動新建建筑節能達標率100%。(區住房建設局、區建筑工務局負責)
7.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區經濟促進局負責)
8.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加快推進政府辦公樓、學校、醫院的耗能設備和建筑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繼續推進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空調系統節能、電梯節能、太陽能光伏建筑一體化和光熱利用等工程。“十二五”期間每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積極推動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到2015年,人均綜合能耗指標比2010年下降20%左右。(區住房建設局、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教育局、區衛生人口計生局、各街道辦負責)
9.探索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積極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的各項工作開展,提高電能利用效率,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保障用電秩序。(區發改
局負責)
(三)實施污染減排重點工程
10.加強水環境治理。協助市有關部門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改造提升現有設施,強化脫氮除磷,大力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協助市有關部門完成布吉河水環境綜合整治、羅芳污水處理廠改造等項目。(區環保水務局負責)
11.全面推行清潔生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采取強制審核和自愿申報相結合的方法,加大清潔生產推行力度,對新入園企業和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標準或總量指標的企業,強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落實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鼓勵服裝、珠寶、食品制造業等工業企業自主實施清潔生產。(區經濟促進局、區環保水務局、區發改局負責)
12.推進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加大扶持鴻隆世紀廣場建設國際低碳總部基地,配合市統一部署,推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區經濟促進局負責,區環保水務局協助)
(四)扎實推進循環經濟發展
13.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實施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城市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減量和分類回收、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廢棄物排放收費制度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完善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區經濟促進局、區住房建設局、區環保水務局、區城管局、各街道辦負責)。
14.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全面推進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設施建設,不斷完善運營管理體系。開展餐廚垃圾綜合利用試點,建立餐廚垃圾回收、處置體系,逐步建立餐廚垃圾單獨收運處理系統,開展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到2015年,餐廚垃圾集中收集率達85%。(區城管局、各街道辦負責)
加大對垃圾發電廠的扶持力度,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垃圾發電的各項優惠政策。(羅湖供電局、區發改局負責)
15.加強再生水利用。推進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推進以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的再生水為動態水源的河道生態補水系統建設,配合市相關單位建設再生水供應系統,提供工業、市政、景觀用水。(區環保水務局負責,區重建局配合)
(五)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
16.鼓勵先進節能減排技術攻關。將節能技術研發列入年度科技工作計劃,加大對節能減排技術研發的資金補貼,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體系,注重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發,加快技術成果的轉化,提升節能減排技術水平。鼓勵轄區企業對共性、關鍵和前沿節能減排技術的科研開發,支持先進、成熟的節能減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大力推廣列入國家和省、市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節能技術和產品。(區科技創新局負責)
17.積極引進并快速掌握先進節能減排技術。通過加強同國外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鼓勵企業積極引進國際先進節能減排技術和前沿性節能減排技術,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迅速實現先進節能減排技術國產化,快速掌握前沿節能減排關鍵與核心技術。(區科技創新局負責)
(六)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18.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堅持每年開展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能源緊缺體驗、綠色出行、媒體宣傳等形式多樣的節能減排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能源形勢和節能減排的重要意義,弘揚節能減排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行為,引導能源合理消費。(區發改局、區環保水務局、各街道辦負責)
在全社會倡導低碳消費理念,引導市民價值取向,不斷提高社會公眾的生態環境決策能力和參與能力,使低碳意識深入居民生活,逐步形成自發而為的低碳生活方式。(區發改局、區環保水務局負責)
19.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區政府機關要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樹立節約意識,踐行節約行動,作節能減排的表率。(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各街道辦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發展綠色低碳經濟的宏觀指導。落實國家、省、市的各項節能減排法規政策,實施推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出臺我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具體實施辦法,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得審批、備案、開工建設,從源頭杜絕能源的浪費。
(二)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嚴格按照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大區財政對節能減排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實區財政對節能減排改造、綠色建筑等節能減排示范項目的獎勵措施,抓緊出臺區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
(三)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工業、商業、建筑和公共機構四大領域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完善統計制度,改進統計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檢查核算方法,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
(四)全面落實新建建筑節能標準。嚴格按照節能減排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新建建筑進行規劃、設計,其中政府投資新建建筑必須100%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在立項審查中增加建筑節能和綠色生態的審查內容,對不滿足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項目不予立項。嚴格按照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施工圖進行節能審查,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不予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和審查機構出具的意見,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和進行質量監督,嚴格監督節能工程的驗收,重點對節能工程驗收的驗收程序、組織形式、參驗人員的資格、節能工程的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監督,對未經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或建筑節能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五)強化節能減排工作執法監督。重點檢查高耗能企業及公共設施的用能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情況,以及產品能效標準、標識和包裝、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行業設計規范執行等情況。加大對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產品使用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探索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未取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予環保審批或環保驗收;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逐步建立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規劃環評結論作為項目環評的重要依據。加大對餐飲業使用一次性筷子和賓館、酒店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用具的檢查力度,從源頭上實現生活垃圾減量。堅決查處建筑市場各方主體違法行為,對不報就建、邊報邊建、不驗收就使用而違反建設工程基本程序的工程,要依法查處,對違法違規的工程項目、單位、人員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