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柳州市核定,2012年,我縣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9479.85噸,比2010年削減了4.27%;氨氮排放量為1101.51噸,比2010年削減了5.17 %;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473.46噸,比2010年削減了7.49%;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714.89噸,比2010年削減了1.06%。目前,我縣四項控制指標相比2010年均有明顯下降。
今年是“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中期考核年,為貫徹落實柳州市減排工作的部署,圓滿完成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根據我縣目前的減排形勢和任務要求,特制訂2013—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三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我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目標為依據,狠抓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采取法律、經濟、技術的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措施,大力推進減排工程建設,控制4項約束性指標的排放量,到2015年底,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控制在8813.26噸以內,比2010年的9902.96噸減少11%(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4.76%);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控制在995.51噸以內,比2010年的1161.52噸減少14.29%(其中工業和生活排放量減少9.8%);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10年的1592.72噸的基礎上,控制在1741.36噸以內;氮氧化物控制在1714.68噸以內,比2010年的1733.03減少1.07%,全面完成柳州市政府下達給我縣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詳見附件1)。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重點工業企業減排工程建設
新興工業園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要求2013年底開工建設,于2014年底正式投入運營。
(二)加強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建設
1. 加快推進拉堡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配套管網建設工作,切實滿足人口快速增長的需要,確保2015年拉堡污水處理廠負荷率、處理率雙雙達到75%以上。
2. 制定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2014年底前至少建成一座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確保2015年建制鎮污水廠污水處理率達到30%以上。
(三)堅決落實淘汰落后產能
1. 淘汰所有單條線產能在1萬噸及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制漿生產線。
2. 淘汰所有幅寬在2米及以下且車速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紙、箱紙及瓦楞紙生產線。
2013年底前淘汰柳江縣成團造紙廠和柳江縣第二造紙廠兩家落后產能企業。
(四)落實農業源減排工作
制定全縣農業源減排實施方案,確保完成21家規;笄蒺B殖場廢水及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理設施建設,并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核算細則》的要求完善相關手續及臺賬。
(五)實施機動車減排
1. 開展在用汽車排氣環保檢測、全面實施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管理,汽車環保定期檢測率≥80%,汽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發放率≥90%。
2. 淘汰2005年以前注冊的營運“黃標機動車”。
3. 出臺并實施“黃標機動車”限行措施。
三、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工作
各牽頭單位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項目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任務,落實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污染減排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開展專項檢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結合附表2的目標任務,開展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專項督查,通過督查查找存在問題并及時解決,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實施掛牌督辦。縣環保局負責每月對全縣減排計劃試行情況進行督查,對未完成減排計劃的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上報至柳江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由節能減排領導小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
(三)落實工作責任
認真貫徹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節能減排工作行政過錯問責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3〕28號),切實落實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行政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各鄉鎮、各相關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切實加強對減排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各相關部門按照《各鄉鎮、各相關部門2013-201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職責表》(附件2)規定的工作職責,嚴格把控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時限,確保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面完成。(柳江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