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為主線,按照“科學測算、合理分擔、分級負責”的原則,優化任務分工,細化工程項目,強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結構減排,深入推進工程減排,全面提升管理減排,確保完成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二、編制依據
1.《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
2.《國務院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
3.《國家環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
4.《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號)
5.《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豫政〔2011〕74號)
6.《滑縣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意見》(滑政〔2012〕9號)
7.滑縣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及環境統計有關材料
三、減排目標
省政府下達我縣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是:到2012年,全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1.463萬噸、0.137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594萬噸、0.14萬噸分別減少8%、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0.64萬噸、0.069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0.68萬噸、0.077萬噸分別減少6%、5.5%。
COD總預支增量為:0.055萬噸(未含農業新增量)(其中工業源預支增量為0.015萬噸)
NH3-N總預支增量為:0.005萬噸(其中工業源預支增量為0.0018萬噸)
SO2總預支增量為:0.012萬噸
NOx總預支增量為:0.013萬噸
四、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預測
根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在總量現狀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對我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趨勢和新增量做出科學分析和定量預測。
(一)COD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源
根據2012年全縣GDP增長10%,我縣七個低COD行業占工業增加值比例為51.8%,2010年污染源普查數據庫中全縣工業COD排放量為2639.83噸。
COD新增量=E2010COD×tGDP增長率×〔1-(V低/P工業增加值)〕=125.32噸;
2.生活源
根據2011年全縣常住人口120.26萬人、城鎮化率20.01%,2012年城鎮化率增長1.9%,COD綜合產生系數(60克/人·日)。
N2011年城鎮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鎮化率=22.74萬人;
N2012年城鎮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鎮化率=25.2萬人;
△N2012年新增人口= N2012年城鎮常住人口- N2011年城鎮常住人口=2.46萬人;
COD新增量=△N2012年新增人口×60×365×10-2=538.74噸;
3.農業源
根據2010年全縣COD排放量8486.85噸、2012年五類畜禽飼養量增長率10%。COD新增排放量為263.96噸。
COD新增量=E工業+E生活+E農業
=125.32+538.74+263.96=928.02噸
(二)NH3-N新增排放量預測
1.工業源
根據2012年全縣GDP增長10%,我縣九個低氨氮行業占工業增加值比例為70.49%,2010年污染源普查數據庫中全縣工業氨氮為109.04噸。
氨氮新增量= E2010氨氮×tGDP增長率×〔1-(V低/P工業增加值)〕=3.22噸。
2.生活源
根據2011年全縣常住人口120.26萬人、城鎮化率20.01%,2012年城鎮化率增長1.9%,氨氮綜合產生系數(7.7克/人·日)。
N2011年城鎮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鎮化率=22.74萬人;
N2012年城鎮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鎮化率=25.2萬人;
△N2012年新增人口= N2012年城鎮常住人口- N2011年城鎮常住人口=2.46萬人;
氨氮新增量=△N2012年新增人口×7.7×365×10-2=69.14噸。
3.農業源
根據2010年全縣氨氮排放量563.62噸,2012年五類畜禽飼養量增長率10%。氨氮新增排放量為32.76噸。
氨氮新增量=E工業+E生活+E農業
=3.22+69.14+16.38=105.12噸
(三)SO2新增排放量預測
根據2012年全縣GDP增長10%,GDP能耗下降3.4%(按十二五下降17%推算),煤炭增長5.1%。2012年煤炭增量為4.4萬噸,其他行業SO2排放強度為77.21噸/萬噸。
其他行業新增量為I其他=△M其他×q其他=4.4×77.21=339.724噸
(四)NOx新增排放量預測
根據2012年全縣GDP增長10%,GDP能耗下降3.4%(按十二五下降17%推算),煤炭增長5.1%。2012年煤炭增量為4.4萬噸,其他行業NOx排放強度為8.76噸/萬噸。2010年全縣天然氣消耗量99萬立方米,2011年158萬立方米增長59.59%,燃氣NOx排污系數為18.71千克/萬立方米。2012年增長30%,天然氣NOx新增量為I其他=G其他增×ef其他×10-3=158×30%×18.71×10-3=0.88噸
其他行業新增量為I其他=△M其他×q其他+G其他增×ef其他
=4.4×8.76+0.88=39.424噸
五、污染物減排措施
(一)廢水減排措施
1.工程減排1個項目,2012年,我縣通過實施污水處理廠管網完善等措施,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345.6噸、氨氮27.2噸。詳見附表1。
2.結構減排3個項目,2012年通過淘汰造紙、、印染、化工等3家企業,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216.15噸、氨氮67.22噸。詳見附表2.3.4。
3.農業畜禽養殖減排項目24個,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655.563噸、氨氮72.9666噸。詳見附表6。
以上合計COD共計削減1217.313噸(其中工業和生活削減561.75噸),氨氮共計削減167.3866噸(其中工業和生活削減94.42噸)。
(二)廢氣減排措施
2012年通過淘汰造紙、化工、紡織、鋼鐵等4個企業,預計削減二氧化硫2505.49噸,氮氧化物141.18噸。詳見附表5。
六、減排目標可達性分析
(一)COD和氨氮減排目標分析
2012年,我縣通過實施污水處理廠新建管網、結構調整等措施,預計COD共計削減1217.313噸,氨氮共計削減167.3866噸。可完成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中確定的化學需氧量減排750噸、氨氮減排80噸的減排目標。
(二)SO2和氮氧化物減排目標分析
2012年,我縣通過結構調整等措施,預計SO2共計削減2505.49噸,氮氧化物141.18噸。可完成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中確定的二氧化硫490噸、氮氧化物110噸的減排目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下達的各單位總量減排目標任務是年度剛性指標,各單位必須按要求完成。要切實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是總量減排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落實總量減排相應機構和人員,明確工作責任;要加強統籌調度,嚴把減排任務時序進度,確保年度總量減排計劃的落實。
(二)強化目標考核,嚴肅責任追究
各單位一定要嚴肅對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嚴格落實總量減排各項工作要求;要進一步強化目標意識和責任意識,嚴防總量減排工作中的不作為和“缺位”現象;要滿足國家減排核查的技術要求,認真做好減排工程現場管理、臺帳建設以及污泥處置等工作。為確保完成年度減排指標任務,應留有充足的富余量,要定期匯總、分析和上報總量減排工作情況。
(三)加強資金籌措,落實減排工程
工程減排是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的重要抓手,各單位要積極籌措建設資金,保障各項減排工程建設;要加大投入,下大力抓好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在擴大污水收集范圍、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進水濃度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推進污水處理廠減排能力的穩步提升;要繼續加大力度推進鋼鐵等非電行業脫硫工程建設,切實提高氣污染物總量減排能力;加大對農業源污染減排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資金投入。
(四)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圍繞總量減排這項中心工作,把好環保準入關,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嚴格按照“增產不增污”、“增產減污”的原則,提高建設項目行業的綜合審批門檻,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算和控制,嚴格控制雙高企業的準入,沒有預支增量的地方,原則上不再核定建設項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五)強化部門減排責任,實施減排聯動機制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協調推進2012年污染減排工作。縣環保局:負責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計劃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負責全縣工業污染防治,確保完成工業減排任務;配合公安部門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確保完成全縣機動車年度污染減排任務。縣發展改革委:調整我縣能源結構,嚴格控制全縣煤炭消耗新增量,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納入滑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區域、產業發展規劃,將污染減排重點工程優先列入縣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嚴格控制“兩高一資”項目,一律不予備案、審批、核準。縣工信局:落實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政策,完成年度淘汰任務。縣公安局:開展新增車輛規劃、二手車轉入標準和提升車用燃油品質等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的研究制定,全面控制機動車輛污染排放;按照上級統一要求,牽頭并會同交通、商務、環保、質檢等部門對機動車輛進行污染檢測,發放環保標志,限制無環保標志車輛運行,減少車輛尾氣污染,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制定2012年機動車淘汰計劃并按計劃淘汰“黃標車”,確保全縣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詳實統計機動車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相關數據。縣監察局:定期對污染減排工作進行監察。負責對負有污染減排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行政問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快推進滑縣清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標改造及中水回用項等各類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現有污水管網。完善污泥處理設施,污泥做到無害化集中處理處置。縣農業局: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使用和測土施肥,降低農業污染;會同縣環保局搞好農業環境連片綜合整治,推進重點鄉鎮及社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會同縣畜牧局對規模化養殖場進行規范整治,完善配套固體廢物和污水處理設施,促進農村能源沼氣化改造和有機肥料再生及秸稈的綜合利用,使農村、農業污染逐年減少。縣統計局:提供污染減排核算所需的相關統計數據。重點做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能耗、規模以上分行業能耗、規模以上重點企業耗能及人口自然增長率、城鎮化率的普查統計工作,確保我縣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的完成。縣商務局:對2012年報廢機動車輛實施補貼,配合公安局、交通局、環保局完成年度機動車輛報廢工作,確保全縣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縣畜牧局:詳實統計養殖數據,降低養殖污染新增量;加強畜禽養殖業的規范管理和污染治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規范污染治理設施;會同環保局完善規模化養殖場手續,無環保手續的不予補貼,減少杜絕散戶養殖,完成畜牧業減排任務。縣城管局:確保滑縣美潔垃圾處理場穩定運行、垃圾滲濾液達標排放。縣交通局:配合公安部門落實機動車報廢制度,按照營運車輛淘汰計劃淘汰“黃標車”,確保全縣機動車減排任務完成;對全縣營運車輛推廣使用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縣財政局:加大污染減排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搞好專項資金的保障和落實;確保污染減排資金和獎勵資金足額撥付到位,強力支持污染減排工作。縣質監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汽車燃油的質量檢測,提升全縣車用燃油品質;配合公安部門研究制定二手車轉入標準及報廢車輛的技術鑒定等。縣科技局:加強科技攻關,推進先進污染減排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加快新建污水處理廠項目的建設進度,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轄區內農業源減排項目的督導力度,確保列入環保目標的畜禽養殖場按時完成治理任務并通過國家減排核查。縣電力公司:配合環保局做好結構調整減排項目關停的停電工作。縣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深入開展污染減排聯合執法活動,嚴厲查處各類違反國家能源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加強宣傳教育
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載體,廣泛宣傳黨委、政府關于污染減排的決策部署和已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會對污染減排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組織開展污染減排科普活動,增進社會各界對污染減排工作的了解。落實環境質量公報、污染減排結果發布和企業環境行為公告等制度,強化環境信息公開和環境公眾參與,切實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加大污染減排宣傳力度,樹立全民環保意識,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宣傳和推廣好的范例,營造全社會共同推動污染減排工作的濃厚氛圍。(滑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