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電鍍作坊怎么處理廢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該電鍍作坊排放含重金屬總鉻超標3倍以上、總鎳、總銅超標10倍以上,已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
“小電鍍”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酸,還有很多有害重金屬。
由于“小電鍍”隨意排放廢水,原來甘甜的地下水已變味。事實上,“小電鍍”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盡管其廢水排量較少,但其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氰化物等劇毒物質,屬于國家規定的一類毒性污染物,嚴重危害土壤、水源及人體健康。
一直以來,電鍍業與鋼材制造業緊密相連。因此,鋼材制造業發達的董村鎮就成了“小電鍍”的重災區。據市環保部門負責人介紹,這些“小電鍍”作坊基本都沒有營業執照等手續。工人在簡易廠房中,通過簡陋的設備生產產品,使含有硫酸、鹽酸及鋅、鉻、鎳等重金屬的廢水,不作任何處理,直接排出,造成周邊水體酸性和重金屬含量嚴重超標。
“小電鍍”生產工藝簡單,無任何廢物處理設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酸洗和鍍鋅廢水直接排放至院內無任何防滲漏措施的滲坑內;滲坑四壁裸露著被水滲過的痕跡,對當地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
在一處居民院內,一個近2米深的大坑里漂浮著灰色的油污泡沫;一條小溝一端連著大坑,另一端連接著鍍鋅槽,深黃色的液體不停流到大坑內。
在院內,三四間舊民房改造成的“生產車間”堆放著不少鍍鋅管、各種各樣標準件工,空氣中彌漫著嗆人的氣味;靠墻處有一排鍍鋅槽,一些金屬結構件還浸泡在鍍鋅槽中。僅僅待了半個小時,附近的人就開始出現頭暈、惡心的反應。
電鍍廢水的治理技術
1)含鉻廢水的處理
電鍍廢水常見的金屬物含量就是含鉻,鉻作為有毒的游離分子之一,是電鍍液處理的重點。首先,工作人員應該根據鉻的化學反應特點,建設相關的還原反應操作室,建立龍安泰環保氧化還原系統,規范工藝調節酸堿度,及時清除氫氧化析出物。此外,還應根據還原原則選擇合適的測試方法,根據試劑制備的特點進行分析,實現廢水的高速處理。
在進行處理的時候,還應該用容器池統一處理從電鍍中排出的廢水,不能將廢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中,一方面會對下水管道造成腐蝕破壞,另一方面也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此時應該用鎳離子回收方式將工藝流合并。
(2)含氰廢水治理
對于含有氰的廢水進行處理的時候,首先,需要把水系統擺放在主要控制的方向,把含氰廢水放在調節池中進行處理,并且配備對應的氧化還原劑,此時,利用自動控制設備,就能完成對廢水池中的PH值的實施監控,工作人員應該根據反饋的PH值及時調整廢水池中的酸堿溶液比例,使其處于正常的范圍內,從而達到分化鎳和銅的目的。
工作人員應該及時的觀察廢水池匯總的PH值,在還原池中不斷加入氧化劑,如果此時的PH值為7,則表明化學反應已經停止,此時的系統將自動停止不再運行,如果PH值低于3,則表明廢水中的雜質仍存在,工作人員還需要做好處理工作。
在含氰廢水后處理的階段中,工作人員需要將聚合硫酸成形劑放入沉淀池中,并且需要提取45%的氧化污泥,對其進行濃縮工作,利用預熱燒成的方法形成含氰制品產品。在該階段,還需對表面進行研磨處理,提高平滑度。
(3)綜合廢水治理
操作者需要將綜合廢水中加入氧化劑,在調整池中進行反應,此時工作人員應該觀察調整池的反應,當池中形成氣泡并且出現上浮的現象的時候,此時廢水中的液體會發生凝結,通過管道后進入沙篩網中,在這個過程中,池內的PH值經過反復調和而變化,從而實現分離雜質和清水的目的,當水體達到標準后再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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