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溫州市委、市政府“打造美麗浙南水鄉”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實改善農村水環境和人居環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實施步驟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市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以美麗浙南水鄉和美麗鄉村建設為載體,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為突破口,以農村生活污水設施新建、擴面改造、長效運行為著力點,按照“應建村全面覆蓋、群眾受益廣泛、設施運行常態、排放水質達標”要求,堅持新建與擴面改造并進、建設與管理并重,全面解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設標準低、自然村覆蓋率低、農戶受益率低、運行負荷低和設施正常運行機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問題。通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堅決打贏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戰,為加快打造實力樂清、魅力樂清、和諧樂清作出新的貢獻。
(二)總體目標。從2014年起,全面啟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爭通過3年努力,完成進廠處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04個,完成自建生態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18個,新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農戶111812戶,使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應建行政村覆蓋率達100%,應建村農戶受益率達80%以上,建立健全設施運行維護長效管理機制,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蓋、有效運行、達標排放。
(三)實施步驟
1.2014年,制定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編制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總體規劃,完成207個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其中進廠處理模式79個、自建生態化模式128個。
2.2015年,完成207個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其中進廠處理模式90個、自建生態化模式117個。
3.2016年,完成208個村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其中進廠處理模式135個、自建生態化模式73個,做好查漏補缺、完善提升工作,健全落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長效管理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科學安排。以市域總體規劃和治水規劃為先導,有效銜接各類專項規劃,充分考慮城鄉統籌發展、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環境功能區劃、生態環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等因素,從全局和整體上科學安排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因村制宜,技術合理。全面摸清農村人口數量、居住狀況、農村居民生活規律等現狀,深入分析農村生活污水的水質水量、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方面的情況,綜合評判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其他衍生效益,提出符合實際的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治理模式和技術工藝。
(三)示范帶動,全面推進。突出飲用水源和水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注重近期和遠期相結合,按照“典型示范、以點帶面,梯度推進、全面覆蓋”的方法,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堅持建設與管理并重,加強日常維護運行,確保治污設施發揮效用。
(四)政府推動,多元投入。堅持政府主導,加強部門資源和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堅持農民主體,充分調動村集體、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多渠道籌集資金。
三、主要工作
(一)科學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在深入調研、科學評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狀的基礎上,銜接城鎮污水治理規劃,科學編制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提出各年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標值、技術路線圖、項目書和時間表。對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生態源頭地區、飲用水源保護地、江河流域等重點地區進行具體化,對選擇進廠處理或就地生態化治理等治理模式的村莊進行具體化,對單村治理、多村聯合治理、區域一體化治理等的治理項目進行具體化,對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村和市域總體規劃明確需整體撤并的村等不需治理村進行具體化,對已建治污設施的運行狀況和整改措施進行具體化,對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行、維護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各個環節的規范要求進行具體化。
(二)科學選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因村制宜,選擇適合的治理模式和技術。根據村莊的區域區位、地質地勢、土壤植被、受納水體等基礎條件,充分考慮水源保護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源頭地區、江河流域等地區的生態敏感程度、環境容量和自凈化能力,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排放標準,科學選擇效率優先、經濟實用、維護簡便、循環利用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厭氧、兼氧、好氧等技術工藝。充分考慮城鄉統籌發展、經濟社會狀況、環境功能區劃和農村人口分布等因素,提出切實可行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充分發揮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輻射效用,區位條件允許的村莊盡量進廠處理,提高集中處理設施利用率。對不能進廠處理的村莊,就地自建集中型、分戶型生態化污水治理設施;鼓勵人口集聚和有條件的區域建設有動力或微動力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達到可監測、可核查、可報告的要求。
(三)科學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按照“專業化設計、標準化建設”的要求,規范農村生活污水接入、管網建設和終端設施建設,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加強對農戶戶廁的改造和雨污分離的截污管網建設,全面收集農村的人糞尿、洗滌、洗浴和廚用后廢水等,經處理后達標排放。對所有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要把好治污工程設計關、施工關、監理關、材料質量關、竣工驗收關,確保建成一個有效運行一個。對已建工程要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全面檢查,需要擴面改造的,要編制整改方案或建設設計,經有關部門審定后組織建設,委托監理單位或專業技術人員對改造工程進行專業監督,確保達到預期目標。要把農戶受益率列為工程建設的重要內容,新建或擴面改造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建制村農戶受益率達到80%以上。積極創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堅持高效簡便與規范運作相結合,加強招投標管理。建立市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項目設計、監理單位預選庫,由鎮街在預選庫進行選擇。施工單位由鎮街通過邀請招標方式進行選擇,管網材料和關鍵設備通過政府采購平臺進行統一采購。有關部門和鎮街要做好工程建設檔案管理,做到職責明確、及時收集、分類整理、資料齊全、及時歸檔。
(四)科學維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常態運行。按照治污設施日常化、常態化運行的要求,切實加強維護管理,建立健全以市級統籌委托專業公司進行物業化管理為主的日常維護管理長效機制,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根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工藝流程、技術特點、工程結構、處理規模等情況,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處理設施的日常維護,認真檢查污水接入、管網銜接等運行狀況。環保部門將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進水量、進水水質和出水量、出水水質納入監管體系,并建立定期報告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艱巨,各鎮街、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為市農村治污辦)抽調市農辦、市政園林局、資管辦、環保局等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政策調研、方案制定、計劃落實、考核驗收、情況匯總等協調工作。市財政局要加大資金投入和整合力度,落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財政補助資金,監督資金規范運行和審核撥付;市環保局負責做好農村環境評估,制定污水排放標準,監測進、排口水質和設施運行效果,指導治污設施工藝選用和設計方案的技術把關;市國土資源局要多渠道籌措用地指標,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用地服務和保障;市住建局要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編制和工程技術的指導工作;市市政園林局要加強工作對接,做好城鎮污水治理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銜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向農村延伸擴面;市發改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立項、審批、評審、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市資管辦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工程的公開招投標和主要建材的政府采購工作;市水利局、衛生局要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農村河道清理、農村衛生改廁等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整合資源,抽調力量,加強培訓,共同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的業主單位,全面負責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負責制定轄區內農村生活污水分類治理方案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做好工程項目、重要設備與材料采購的招投標和工程項目驗收工作,組織村集體和農戶配合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導各實施村建立健全工程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專人,明確責任,確保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質量。
村雙委要積極配合鎮街和設計、施工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村民的宣傳引導、說服教育、政策處理、糾紛調解、工程監督、質量管理等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政府扶持、社會參與、群眾自籌”的資金籌措機制,加大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市財政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設施運行維護和市農村治污辦的工作經費(具體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加強資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積極爭取上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資金,以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美麗鄉村建設、農村衛生改廁、山區經濟發展等項目資金支持。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社會團體、在外能人志士等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捐助、認建等形式,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建設和運行維護。充分調動村集體和農戶建設積極性,出資出勞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強化管理服務。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涉及工程招投標和政府統一采購等方面的事項,要簡化審批手續、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服務質量。凡涉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收費的項目,原則上要能免則免、能減則減。深入開展樂商回歸和村企結對活動,企業或個人通過獲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團體或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捐贈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公益事業的支出,按規定予以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嚴格督查考核。建立目標考核機制,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為對鎮街及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績效考核的重點內容,列入打造美麗浙南水鄉和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獎懲機制,對任務完成好、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措施不力、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不能完成目標任務的項目村,停止財政支持款項撥付。建立“一月一督查”制度,市農村治污辦要牽頭會同各相關部門,定期開展督查,按月統計進展情況,定期進行通報。主動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視察調研活動,加強督促檢查,共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五)廣泛宣傳動員。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宣傳工具和活動載體,加大對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生態文明理念教育活動,引導基層群眾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營造積極的輿論氛圍,形成全民治水的社會共識。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打造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先進典型,讓老百姓直觀感受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帶來的好處。黨員干部要深入基層,廣泛動員各類企業、社團,廣大群眾積極投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