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全面落實《寧波市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加快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級生態市創建,營造優美生態環境,努力建設美麗奉化,實現全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從群眾最關心的問題著眼,以強化污染治理、改善生態環境為核心,按照“整治一個、提升一個,整治一片、靚化一片”的要求,突出水體環境、大氣環境和土壤環境三大整治任務,以重點區域綜合整治、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為抓手,標本兼治、立足治本,狠抓源頭,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切實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為全面建設“美麗奉化”提供強有力的環境支撐。
(二)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各項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措施,結合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和國家級生態市創建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到2016年,全市水體、大氣、土壤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各鎮(街道)完成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指數保持在全寧波市前列,“天藍、地綠、水凈、景美”的美好家園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水體環境綜合整治
(一)工作目標
到2016年底,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農村實施生活污水處理的行政村達到70%以上;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全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1%以上;全市河道基本消除劣V類水質,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好轉;進一步完善河道長效保潔機制,努力實現全市河網“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整治目標。
(二)主要任務
1.構建水源安全保障體系
加強飲用水源環境保護。進一步落實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監測和預警體系建設,積極開展飲用水水源生態安全評估和環境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已建排放污染物的旅游設施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要求限期整改、拆除或關閉。嚴格控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旅游開發活動,完善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和技術保障,確保全市飲用水水質安全。力爭到2016年,農村安全飲用水覆蓋率達到95%以上,城市集中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持續保持100%,各鎮(街道)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水利局、相關鎮街道)
2.強化河道綜合整治
實施河道綜合整治。深入開展“雙清”行動,全力排摸我市的重污染河道,對“垃圾河”、“黑水河”、“五彩河”等存在問題的河段,要分析原因,按照“一升一降三無”(水質透明度提升,綜合污染指數下降,水體無黑、臭、垃圾)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進行綜合治理。加大城區和農村河網水環境綜合整治,統籌實施截污治污、水系溝通、清淤疏浚、護岸防洪、生物修復、景觀綠化等生態治河措施,建設生態清水河道。到2016年,全市生態河道整治60km。完成1個鎮(街道)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18個市級村莊水環境整治項目,基本實現平原河網“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目標。(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相關鎮街道)
全面推行“河長制”。各級黨政負責人要帶頭擔任所轄區內主要河流的“河長”,牽頭負責所轄區河流的水質改善工作。按照“源頭治水、科學治水、聯動治水”的原則,開展河流水系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集中考核”的方式,將管理責任落實到“河長”,對水環境治理工作實行嚴格的監督考核,從根本上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修復水生態功能,確保地表水功能達標和飲用水源安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同時,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來鞏固和提升河道綜合整治的工作成效,形成潔化有人保障、美化有人建設、綠化有人維護、工作有人監督的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相關鎮街道)
加大城鄉河道生態用水的有效調配工作。繼續開展“活水工程”建設,通過加大生態用水的水源補給、推動河道流速、打通“斷頭河”等措施,提高水體調控效果,提升水體質量。實施外江內河聯動,提高平原河網的水動力條件。加強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實現城鄉河道生態用水的有效調配。(責任單位:市水利局、相關鎮街道)
3.推進污水污泥處理處置和尾水深度處理工程
加強城鎮污水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加快溪口鎮、莼湖鎮、尚田鎮、裘村鎮、西塢街道、江口街道、蕭王廟街道等鎮(街道)污水管網納管建設進度,不斷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和達標率。2013年建成與莼湖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相匹配的污水處理管網,2014年建成松岙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設計規模為0.5萬噸/日)及污水管網工程,2015年基本建成方橋污水管網工程,切實發揮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工程減排作用。同時,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建設中水回用管網,到2016年,污水污泥無害化處置利用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建設局、相關鎮街道)
建成城區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工程。加快污水處理廠尾水深度處理工程建設,建立健全中水回用激勵機制,制定合理的原水、中水價格杠桿政策,提高工業企業中水用量;拓寬中水利用渠道,鼓勵政府采購中水用于綠化、道路潔化、河道環境補水,到2016年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回用率達到20%。(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4.加強工業污染整治
嚴格環境準入,凡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區準入要求和不符合排污總量削減、替代比例或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建設。嚴格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到2015年底前全面實施造紙、電鍍、提取類制藥、中藥類制藥、生物工程類制藥、混裝制劑類制藥等行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按照“關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園一批、規范提升一批”原則和重點行業整治提升標準開展重污染行業整治提升工作,到2015年,全面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任務。(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鎮街道)
5.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15年,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農辦、相關鎮街道)
調整優化畜牧業布局,推廣畜禽養殖污染生態化治理模式,推進畜禽養殖排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到2016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排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7%以上。開展禽畜養殖業關閉和搬遷工作,全面關閉或搬遷水體附近的禁養區畜禽養殖。同時,在水源保護區、河道兩岸和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停止審批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結合國家級生態市和省級生態鎮(村)創建活動,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廣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量。(責任單位:市農林局、相關鎮街道)
三、大氣環境綜合整治
(一)工作目標
到2016年,我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分別比2011年下降11%、10%、10%、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和重點行業現役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下降19%、32%、10%、18%以上;市中心城區降塵強度比2013年下降15%;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保模范城市標準。
(二)主要任務
1.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率
加快推進“禁燃區”建設, 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一期建成區中心城區“禁燃區”建設;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二期兩大工業區塊 “禁燃區”建設,全市淘汰高污染燃料鍋爐80臺。(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建設局、經濟開發區、相關鎮街道)
加快引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力爭于2013年底完成集中供熱明州熱電至奉化管網及奉化天然氣加熱站建設,擴大天然氣和集中供熱在建成區覆蓋范圍,2014年3月底前關停奉化熱電有限公司。2016年全市原煤消耗控制在2011年水平,城市清潔能源使用率大于50%。(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建設局、經信局、環保局)
加快節能技術推廣應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強度。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嚴格控制高耗能行業新上項目,合理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繼續實施不銹鋼行業差別電價政策,穩步推進其他高耗能、重污染、低產出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大力開展淘汰落后產能推進“騰籠換鳥”專項行動,按照依法淘汰、就地轉型和梯度轉移相結合工作原則,推動產業集聚、轉型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
2.深化開展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
推進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工作。全面推進化工、醫藥、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噴漆(含機械設備涂裝、修造船等)、涂料、膠粘劑、橡膠等重點行業的VOCs污染治理,實施VOCs生產、使用全過程封閉式作業,提高企業裝備和治污水平。重點行業(除修造船外)有機廢氣總凈化率不低于90%,其他行業不低于75%,污染物治理實現排放口和廠界雙達標。(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鎮街道)
組織開展不銹鋼、銅等金屬熔煉和鑄造行業專項治理工作,控制和減少金屬熔煉行業的廢氣污染,切實改善區域大氣質量。(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鎮街道)
3.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推進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工作,到2013年底,汽車環保標志發放率達到85%以上。制定“黃標車”淘汰、限行工作方案,加速“黃標車”淘汰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強化營運車輛強制報廢的有效管理和監控。2013年底前市區主城區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到2016年,實現“黃標車”全部淘汰,淘汰總計超過6397輛。嚴格實施機動車排氣環保檢測,經檢測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在用機動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使其通過車輛安全年審。經修理后污染物排放仍超過標準的在用機動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機動車報廢標準予以報廢。(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公安局、商務局、通運輸局)
4.加強城市綜合管理
嚴格防控城市揚塵污染。強化《寧波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定》的執行力度,開展建設工程揚塵綜合整治專項行動,規模以上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率保持100%,建立重點區域定期監測、公眾參與監督等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城管執法局)
開展城市服務業有機廢氣治理工作。深化建成區餐飲油煙治理及監管,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建成區內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達100%。(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四、土壤環境綜合整治
(一)工作目標
到2016年,全市形成較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機制,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強度明顯下降;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全部無害化利用處置,無非法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窩點和廢家電非法拆解窩點;污水污泥無害化處置利用率達到100%,市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無垃圾、秸稈露天焚燒現象;主要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場地開發利用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大土壤環境安全隱患基本消除。
(二)主要任務
1.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整治
繼續推進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全面實施《奉化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2011~2015年)》,開展涉汞行業整治,鞏固重金屬污染整治成果。提高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利用率,杜絕固體廢物污染土壤環境。(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鎮街道)
開展廢塑料加工行業整治,2014年6月前,基本解決廢塑料加工污染問題。(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相關鎮街道)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置,降低有機質垃圾填埋、焚燒比重。2014年底前,在陽光茗都小區實行垃圾分類收集,2015年底前在城區全面推廣,2016年底前向農村推廣。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力度,繼續推進太陽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與循環利用工作,倡導生活垃圾分類,促進生活垃圾處置減量化、資源化,杜絕露天焚燒垃圾和桔桿現象。(責任單位:市建設局、相關鎮街道)
大力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加強肥料、農藥和飼料等農業投入品中有害成份監測。到2016年,全市測土配方施肥覆蓋面達到85%以上;實施病蟲害非化學防治面積累計9萬畝次以上,累計建立農業生態修復示范點2個。(責任單位:市農林局、相關鎮街道)
2.加強土壤污染調查和治理修復
深入推進農田土地質量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狀況調查,設立一批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設主要農產品產地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市級土壤環境狀況數據庫,編制全市農田環境風險控制清單。到2015年底,完成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狀況調查,為農產品產地安全監管提供科學依據。(責任單位:市農林局、相關鎮街道)
規范土地儲備和污染場地開發利用,化工、制藥、農藥、重金屬排放企業搬遷后原址土地,收儲時須經環評單位調查評估,堅決制止未經修復或修復不達標的污染場地進入開發利用環節,環保不達標的場地不得開發利用。(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五、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保障。為進一步加強對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各鎮(街道)對本轄區內存在的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將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各項目標分解落實,明確責任和分工。市級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計劃并抓好年度工作的落實,共同推進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強化督查考核。將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我市生態建設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作為評價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對因工作不力造成生態環境污染事件,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負責人的行政責任,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抓出成效。
(三)強化綜合監管。市政府負責組織、協調建立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的綜合執法制度,完善環保、公安、國土資源、工商、建設、城管執法、規劃、水利等部門和供電、供水、供氣單位協作網絡和聯動機制。各地各單位要建立違法企業案件查處會商機制,對遭破壞的生態環境由責任人予以修復,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及水、電、氣供應的,供電、供水、供氣等部門立即停止供應,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快捷高效。
(四)加強環保執法。堅持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進一步加大環境行政處罰力度,建立健全嚴格高效的環境監管體系和執法網絡,有效運用綜合措施從嚴從重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經環保審批擅自建設并投產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對未落實環保“三同時”措施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對超標排污的企業,一律限期整治;對通過排污口以外途徑排污的企業,一律責令限期改正;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健全投入機制。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和社會參與的環境保護投入機制。市政府采取“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的方式,積極支持環境綜合整治企業的治理、轉型、升級工作;建立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效能與財政支付掛鉤機制,確保環保支出與GDP、財政收入聯動增長;推進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多渠道籌資方式,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到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來。
(六)加強宣傳教育。切實加強環境宣傳教育,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自覺履行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職責。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保持各類信息渠道通暢,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即時依法公布環境信息。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創新和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培育壯大志愿者隊伍,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支持和參與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形成全社會重視生態環保,參與生態環保的良好氛圍。 (奉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浙江奉化市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計劃
發布時間:2014-4-18 15:49:49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