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1〕26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12〕2號)精神,加快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確保自治州“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順利實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十二五”時期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自治州第九次黨代會確定的“科學跨越、走在前列”和“庫尉輪率先發展,焉耆盆地全面振興,且若追趕跨越”三大戰略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環保優先、生態立州”和“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以產業結構調整為主線,以節能降耗、減排增效為核心,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和降低廢棄物排放量為目標,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新型節能技術、節水技術為支撐,不斷挖掘節能、節水、節電潛力,提高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水平,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州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1%;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5%;萬元GDP電耗比2010年下降15%;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占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總面積比重達到35%以上,城市規劃區及建制鎮范圍內地區新建居住建筑中全面實施65%節能設計標準,新建公共建筑節能設計執行50%標準,力爭新建節能建筑達到1000萬平方米,建成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150萬平方米;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10%以上;公共機構人均能耗比2010年下降12%以上,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比2010年下降9%以上;農村沼氣年節能量達到2.59 萬噸標準煤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增長控制在10%以內。以上指標若上年未完成,須按照“舊賬必須還、新帳不再欠”的原則,將上年未完成節能任務量累加到下年度,并報備自治州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州化學需氧量(工業和生活)、氨氮(工業和生活)、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強度為2.05千克/萬元、0.22千克/萬元、4.0千克/萬元和8.05千克/萬元,較2010年分別下降86.3%、77.2%、53.2%、26.6%。農業源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內;大氣重點控制區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別控制在13609.3噸、5932.17噸以內;地表水重點控制區不得新增排污口,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845.29噸、72.78噸以內;地下水富藏區不得設置廢水排放口。
二、著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一)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無序增長。嚴禁引入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積極開展“兩高”行業落后產能排查,摸清落后產能底數。加快制訂“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將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有關縣市。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做好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補償、職工安置、企業轉型等工作。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市,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對已建成運營的落后產能企業,依法吊銷企業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國土部門不再審批新增用地。自治州有關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告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名單和各縣市執行情況。
(三)加快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大力發展能源消耗低、增加值率較高的現代物流、信息咨詢、文化、旅游、社區等現代服務業,拓展新興服務領域,提升傳統服務業。按照國家修訂后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改造提升鋼鐵、有色、煤炭、水泥等傳統產業、傳統生產工藝。加大企業技術改造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對開發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點能耗企業。
(四)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大力開發利用天然氣、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節約和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積極推進煤礦瓦斯抽采利用,加快煤層氣(瓦斯)勘查開發利用,提高清潔能源的供給比重。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全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
(一)加強能源消費的統計與計量。州統計局要加強能源消費總量的統計分析,積極探索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具體方式和有效方法。州質監局要組織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費計量監測體系,加強重點耗能企業能源消費總量的監測管理,配合自治區質監局制定能源計量體系評價標準及能源計量統計與節能量審核標準;盡快建立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能源消費數據網上直報系統及能源消費預測預警機制,按季度跟蹤監測、研究分析重點領域及行業高耗能行業能源消費情況。
(二)加強能源行業節能減排。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上大壓小,加大小火電機組關停力度,到2015年末對現役1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逐步實現關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發展風力、太陽能光伏發電,鼓勵發展城市垃圾焚燒發電或熱力利用,加快城市地熱(水冷)、干空氣能等資源開發利用。加快現有電力企業的發電機組、燃煤機組煙氣脫硫、脫硝改造,現有單機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進行脫硫、脫硝改造,2.5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通過“以大代小”逐步更換成能耗低、效率高且有脫硫、脫銷設施的高溫高壓機組,新建燃煤機組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脫硝設備。火電機組單位發電量的耗能量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切實改變發電耗能高、排污大、線損大的現象。
(三)加強工業節能減排。圍繞十大節能工程,大力支持電力、冶金、建材、石化、造紙、制糖、食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開展以余熱余壓利用、集中供熱、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變頻調試技術、系統能源優化等為主的節能、節水項目。加快電動機、變壓器、水泵、壓縮機等電力拖動設備變頻技術改造。鼓勵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落后生產設備。州經信委要加強對我州國家“萬家企業”、自治區重點耗能企業、自治區年耗能5000噸標煤以上工業企業節能檢查和指導,并逐步向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的企業擴展。及時調整“萬家企業”名錄,爭取將更多重點用能企業納入其中。完善年耗能5000噸標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能源信息上報系統,對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實行報告及公告制度,在重點耗能企業中推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進一步加強工業節能減排形勢分析,對自治州重點用能企業的主要產品單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電耗及產值能耗等情況按季度進行監測分析,提出應對措施。在鋼鐵、建材、化工、電力等行業組織開展能效對標和節能監察工作。積極推進重點用能企業能源審計和能源規劃編制工作,繼續完善節能崗位和管理人員備案制度。加快構建結構優化、產業鏈完備、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的工業體系。
(四)強化建筑節能減排。州住建局負責全面開展建筑節能工作。建制鎮及以上地區新建居住建筑嚴格執行《嚴寒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加快完善建筑節能標準體系,強化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執行情況監管。大力實施“暖房子”工程,加大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力度,靈活運用市場機制和手段,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探索多種改造形式。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大力推進太陽能光熱、光電技術及地源熱泵技術建筑一體化與規模化應用。積極組織開展綠色建筑和更高水平的節能建筑試點示范工作,推廣應用新型圍護結構體系和建筑節能新技術,提高工程節能效應和工程質量。深化供熱體制改革,積極推行供熱計量收費,新建民用建筑分戶計量必須達到100%。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制裝飾性景觀照明。結合農村安居富民工程,積極引導農村建造節能建筑。“十二五”期間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積占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居住建筑總面積比重達到35%以上。
(五)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州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以公路為主的節能型現代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快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引導居民綠色出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率。嚴格執行《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禁止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超過限值標準的車輛進入道路運輸營運市場。加強客運運力管理,提高公路客運企業集約化水平。除農村客運外,其他客運班線實載率低于70%的,不得新增運力。加強貨運運力管理,引導營運車輛向大型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做好機動車燃油升級,到2015年淘汰2000年前出廠的老舊機動車。積極推行公路甩掛運輸。加大油改氣力度,推廣柴油車輛、混合動力、新能源汽車、替代燃料車等車型。提升車用燃油品質,嚴格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有條件的地區鼓勵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十二五”期間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在2005年基礎上下降10%以上。
(六)強化公共機構節能。州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和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工作,定期通報各縣市、各部門公共機構的資源能源消耗情況。開展州級機關熱計量改造試點工作。加強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開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建立公共機構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臺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創建節約型公共機構。加快辦公樓及相關用能設備節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設備,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辦公設施、設備。淘汰低效公務車輛,嚴格公務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公務車輛中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比例。全面實施州級機關高效節能燈具推廣,開展縣市級公共機構綠色照明試點,并逐步向鄉鎮擴展。
(七)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游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設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在居民中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八)推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州農業局負責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大力推廣省柴節煤灶、太陽灶。加強節電、節油農業機械設備和農產品加工設備及農業節水、節肥、節藥技術推廣。積極爭取國家推動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積極推行清潔生態養殖,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防治力度。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鼓勵使用高效、安全、低毒農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加大農村沼氣推廣力度,農村沼氣年節能0.162萬噸標準煤。
(九)加快實施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污染治理。以地表水敏感區、地下水富集區、所有城鎮飲用水源地為污染控制重點區域。地表水重點控制區不得新增排污口,地下水富藏區不得設置廢水排放口,不斷完善區域周邊造紙業、農副產品加工業污染治理設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力爭“十二五”末全州工業企業廢水穩定達標率達100%。以全州所有城市、縣城等人口聚居區大氣污染物控制為重點區域,以電力、鋼鐵、建材、熱力、石油加工及煉焦、黑色金屬采選及冶煉、交通運輸業大氣污染物控制為重點行業,到“十二五”末,電力行業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鋼鐵行業全面實施燒結機和球團生產設備脫硫改造,新建燒結機配套安裝脫硫脫硝設施。推動水泥新型干法窯應用純低溫余熱發電技術,現役水泥熟料生產規模4000噸/日及以上生產線和位于大氣污染控制區的“十二五”期間保留的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建設脫硝設施,不在大氣污染控制區的采用高效低氮燃燒技術。實施石油煉化設備、有色冶煉設備、煉焦爐、大型燃煤鍋爐的脫硫脫硝改造。加大機動車尾氣治理力度,加快高速公路沿線完成柴油車選擇性催化還原尾氣處理裝置運行所需的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設。
(十)加大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實施力度。加大城鎮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力度,推進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改造提升現有治理設施。嚴格工業廢水處理標準,限期達標排放。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和城鎮污水、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提高污水處理水平,減少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強化垃圾滲濾液處置。力爭到2015年,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一)積極推行循環型生產方式。以提高資源產出效率為目標,推進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循環經濟發展,在農業、工業、建筑、商貿服務業等重點領域推廣循環型生產方式,從源頭和全過程減少資源消費、控制資源浪費及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按照循環經濟要求規劃、建設和改造各類產業園區,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處理。推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筑循環產業體系。
(二)推動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重點領域、重點園區、重點企業開展循環經濟試點,逐步構建企業間、行業間、產業間、區域間循環經濟產業鏈。抓好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循環經濟示范園區試點方案的組織實施。對博湖葦業等第一批自治區循環經濟試點單位試點成果進行總結、評估、推廣和示范。組織實施新疆金特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鄉都酒業有限公司等第二批自治區循環經濟試點。積極爭取第三批循環經濟試點單位。“十二五”末,力爭在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區、輪臺工業園區、和靜工業園區、若羌羅布泊鹽化工業園區實施并推廣循環經濟模式,使節能減排實現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控制和過程治理轉變。
(三)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大力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技術示范推廣、農業循環經濟、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庫爾勒市和有條件的縣逐步建立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做好庫爾勒市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積極爭取將庫爾勒市列入國家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逐步在其他縣城開展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積極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嚴禁亂采亂挖,堅決遏制“五小礦”。不斷提高采礦回采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確保規模以上煤礦礦井回采率達到65%以上。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脫硫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筑廢棄物、道路廢棄物以及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以廢舊軍服綜合利用為試點研究推動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力爭到2015年,全州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
(五)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積極推廣節水型農業發展模式,采用現代節水灌溉新技術,大幅降低灌溉定額。2015年,農業用水占全社會用水比重下降到87%。加強地下水保護與管理,嚴格控制超采、濫采地下水。全面推進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加大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創建力度。加強公共建筑生活小區、住宅節水設施及中水回用設施建設。積極鼓勵、引導工業企業開展中水回用,加大企業節水技術改造力度。大力推進再生水、工業企業處理后廢水、礦井水資源化利用。
(六)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堅持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實行嚴格的用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護制度,按照集約利用和總量控制的原則,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時序。加大土地整理、復墾力度,鼓勵使用戈壁、荒灘等非耕地開展各類工程建設,確保基本農田總量逐年增加,提高耕地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城市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五、強化責任,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一)加強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自治州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全社會節能減排工作。負責自治州節能減排項目的審核、備案、匯總和上報工作,研究制定我州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工作的實施意見及年度工作實施方案。自治州相關部門要建立能耗預報制度,按季度對能源消費統計數據進行匯總并報自治州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備案;凡是上報國家、自治區或在州域內發布的涉及節能減排相關數據,必須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報領導小組同意后上報或發布,確保數據的權威性、準確性和科學性。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工業經濟主管部門負責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實施,把節能目標任務分解到 “萬家企業”和自治區重點耗能企業。對能源消費量大、增速快和高耗能產業增長過快的縣市、行業,要合理控制能源供應,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住建、交通、農業、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要對本行業、本部門的控制性指標進行分解,并報備自治州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縣市、各部門要進一步梳理區域內重點用能、排污單位,實施分類管理,與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節能減排工作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確保節能減排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強化節能減排目標問責制,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對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縣市、企業或行政不作為的部門,追究領導責任。
(三)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評和環評制度。按照同級立項、同級審批的原則,州發改委、環保局分別負責能評、環評審批、備案和初審上報工作。能評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2010年第6號令)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修訂稿)》,建立完善能評、環評配套制度,嚴格審查,規范評審標準和程序,將能評、環評作為項目審批、核準的否決性前置條件和項目備案的必要附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對能源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增長過快的地區和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或自治區限額標準的企業,要嚴格實行能評、環評限批。未按規定開展能評、環評,或者評審未通過的投資項目,投資主管部門不得審批、核準,項目不能開工建設,有關部門不得發放生產、安全生產、排污等許可證。
(四)加強節能減排項目和資金監管。州發改委要加強對節能項目的稽查和監察,加大對違法用能行為的查處力度。州審計局負責對節能減排項目進行審計。各縣市、各部門要加大項目建設過程監管,督促項目建設進度,確保新建項目盡快形成節能減排能力。州質監局、環保局要加大項目運行過程中能源消耗、污染物減排監管,確保各設備運轉正常,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州財政局要加強節能減排項目資金監管,自治州節能減排資金要與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家節能財政獎勵資金有效結合,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和項目相掛鉤,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重點支持建筑節能、公共機構節能、節能能力建設等項目。逐年增加節能減排財政專項資金,統籌整合有限財力,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五)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需求側管理。大力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優先安排水電、風電、光電等非化石能源和余熱余壓、煤層氣發電上網,鼓勵電網積極開展區域間的可再生能源電力調度。按照能效水平對火電機組進行排序,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上網。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機組發電。減少電網旋轉備用容量,提高發電機組的負荷率。完善電力需求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規范有序用電,建立長效機制。
(六)加強清潔生產審核驗收與服務機構監管。要以火電、鋼鐵、石油化工、建材、造紙、制糖、食品等重污染行業為重點,依法對重點企業實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按年度公布重點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加強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清潔生產方案,引導和鼓勵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推進農業、服務業清潔生產示范。規范清潔生產審核服務咨詢機構管理,嚴格清潔生產審核服務咨詢機構準入條件。加強咨詢機構審核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審核人員專業素質,建立完善咨詢機構公平、公正、高效服務的技術支撐體系。
(七)嚴格限制生產和消費一次性消費品。嚴格執行國家發布的限制生產和銷售的一次性消費品名錄,杜絕使用一次性消費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重點抓好“限塑”工作,在社區、學校、網絡、電視以及超市開展“限塑令”活動,對違規生產和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的小作坊、集貿市場等進行徹底檢查,從源頭上遏制超薄塑料購物袋生產。加強對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和明碼標價的監督,積極推進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工作。加強對生產企業的引導,建立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機制,保證塑料購物袋的質量。指導和督促商品交易市場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規定。
(八)嚴格環境準入,加強環境監管。在建設項目審批過程中,各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嚴格把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發展規劃和環境保護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切實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對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主體工程的項目,要依法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對在項目建設中擅自變更環境保護設施的,要限期重新組織論證并補辦環評手續;對環境保護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運行的,要及時進行整改,主體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已經投產的要停止生產,待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污染物排放達標并通過竣工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對在項目建設中多次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拒不整改、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后果、引發群體上訪投訴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九)加強重點排放源監督管理。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建設和運營管理,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應用。燃煤電廠必須安裝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控裝置,建立完善脫硫、脫硝設施運行臺賬,加強設施日常運行監管。列入國家和自治區重點監控名單的企業和城市污水處理廠要安裝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控系統,并與環保、建設部門聯網,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信息按季度報告。做好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未按規定要求運行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設施的縣市,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六、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一)加強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嚴格落實國家能效標識產品目錄,將打印機、傳真機、展示冷柜、小功率電機等納入實施范圍,擴大能效標識覆蓋范圍。加強能效標識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應標不標、能效虛標、虛假宣傳等問題。加強能效標識宣傳,提高消費者辨識能力,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推動節能、節水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規范認證行為,擴展認證范圍。
(二)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加大領跑者指標的宣傳,發布高耗能行業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跑者指標和領跑者企業名單,在能效標識中標注能效領跑者指標,明確將領跑者指標轉化為能效標準的時限。將能效領跑者指標與能評制度、節能產品推廣制度相結合,有效推進“領跑者”標準制度的實施。
(三)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0〕25號),引導重點用能單位積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公共機構實施節能改造應優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做好專業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審核備案工作。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支持節能服務公司加強技術研發、服務創新、人才培養和品牌建設,做大做強。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第三方認證和項目交易制度,積極培育第三方評估機構。加強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融資扶持,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保理融資等靈活多樣的金融服務。
(四)推行污染治理特許經營。鼓勵采用BOT(即建設—經營—轉讓)等多種市場化運營模式開展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煙氣脫硫、脫硝的特許經營。完善準入標準,規范招標行為,打破地方保護,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規范特許人與受許人的權利與義務,地方政府是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的責任主體,特許企業是煙氣脫硫脫硝的責任主體;通過合同形式約束受許人的經濟責任,督促受許人加強特許經營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
(五)推行排污權交易。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執行國家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取得和排污交易管理辦法,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分配與管理體系,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污染物總量超標的部分區域、部分領域、企業新建項目,污染物總量指標可以探索通過交易方式有償獲得。
七、完善促進節能減排工作的經濟政策
(一)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等產品價格關系。按年度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限額執行情況核查,公布超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名單,實行差別電價或懲罰性電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執行國家關于鼓勵余熱余壓發電和煤層氣發電的上網和價格政策,穩步推進居民階梯電價工作。理順水電電價形成機制,適當提高水電上網電價。穩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比價關系。嚴格落實脫硫電價,執行國家將出臺的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收費和排污收費標準。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以污水處理收費、垃圾處理收費和排污收費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環保收費制度。改善排污費征收方式,適時修訂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二)嚴格落實稅收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礦產資源的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將出臺的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熱力發展的稅收政策以及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實行鼓勵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設備進口的稅收優惠政策。
八、建立健全節能減排保障機制
(一)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加強節能管理、監督、服務“三位一體”和節能統計、監測、考核“三體系”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快節能減排監察機構體系建設,著力加強州、縣市級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到2015年,基本建立州、縣市兩級節能監察體系;推進環境監察機構的標準化建設,加強州級污染源監控中心能力建設,逐步建成一批縣級污染源監控平臺、國控、區控廢水和廢氣企業補充安裝氨氮和氮氧化物自動監控設備。建設國家級機動車排放檢測實驗室和車用燃料檢測實驗室,建設一批農村區域監測站點。建立健全州縣兩級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二)加強能源統計能力和計量能力建設。加強能源統計隊伍建設,州、縣市統計部門及各重點用能企業要設立能源統計機構,確定專職能源統計工作人員和能源管理師;建立能效標準檢測檢驗室,實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直報制度,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將節能任務落實到分廠、車間和班組,加強節能考核監督;其他用能單位逐步設立專職能源統計人員,不斷提高能源統計能力。質監部門要加強對重點用能企業和重點用能設備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和管理,定期開展計量器具檢定,完善計量檢測手段,指導企業合理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強化企業生產環節計量控制。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或能源計量數據明顯錯誤的企業,實施強制性能源效率檢測,責令限期整改。加強能耗定額標準動態管理,收集、匯編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逐步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的在線監測。
(三)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產品能效標準、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深入開展能源審計和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各地、各行業、各重點耗能企業必須按要求報送能源消費利用狀況,確保合理的能源消費需求。制定自治州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建立適用于氨氮、氮氧化物控制目標和要求的環境質量標準體系和排放標準體系。完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治理等方面的標準。嚴格執行機動車燃油消耗量限值標準、低速載貨汽車排放標準。嚴格設置重點流域、重點生態區等區域的行業準入條件,確定更加嚴格的區域性行業準入標準。
(四)加大節能減排投入力度。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籌資金、金融貸款、社會資金投入解決,各級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財政專項資金予以引導支持。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節能減排工作的引導、支持作用,加快建立自治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并納入州財政預算。從2012年開始,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節能減排項目貼息、技術改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節能技術產品的推廣和應用、投資信用擔保補助和開展節能監察、節能宣傳培訓、表彰獎勵等方面。各縣市也要根據財力情況安排相應的節能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區域節能減排工作的開展。
(五)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符合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的節能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貸款支持力度,貸款利率給予適當優惠,利用信貸杠桿促進產業升級。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實行企業節能環保水平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聯運機制。建立綠色銀行評級制度。實行鼓勵商業銀行和民間資本投入節能環保產業的融資質保政策,引導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加大對環保領域的投入。拓寬融資渠道。
(六)建立節能減排激勵機制。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有效的獎勵措施和手段,對在節能管理、節能減排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節能獎懲機制,對節能減排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浪費能源的集體和個人給予懲罰,嚴格考核,實行節獎超罰。
九、加強節能減排研究與宣傳工作
(一)加強節能減排重大政策問題研究。研究的重大問題主要有:如何正確處理節能減排與經濟發展的關系;能源消耗總量控制的有效途徑和機制;綠色經濟發展的路徑及政策措施;健全增強企業節能減排內生動力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單位GDP能耗降低與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關系;提高資源產出率的政策措施;如何建立和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加快推進環境公共基礎設施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對策等。
(二)加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力度。把節能減排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體系,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積極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消費理念,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充分發揮新聞媒體、文化廣播影視部門和相關社會團體的宣傳作用,大力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加強輿論監督,宣傳先進,曝光落后,積極營造節能減排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縣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抓好落實,使我州節能減排工作在“十二五”期間取得實質性進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發改委)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3-12-16 10:49:31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