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推進我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三明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明政文〔2011〕51號)和全市農村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特制定2013年三明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實施以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建筑物立面改造、庫區環境綜合整治、舊村鎮改造和農村綠化美化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全方位開展村容鎮容整潔行動,使全市農村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提高,村容村貌明顯改善,打造山青水秀、生態良好、環境優美、自然和諧的美麗鄉村。2013年,全市完成農村環境連片整治88個村,農村建筑物立面改造3050戶,庫區環境綜合整治19個村,農村“三舊”改造項目17個,公路鐵路沿線綠化美化9000畝。
二、整治內容
(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實施“三清一整治”工程(即以保護農村飲用水源為重點的“水源清潔”工程,以整治集中連片村莊生活污水和垃圾為重點的“家園清潔”工程,以整治農村畜禽養殖和面源污染為重點的“田園清潔”工程,以鞏固提高項目成果為重點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著力解決村莊環境污染問題,確保整治的村莊飲用水衛生合格率達到95%以上,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0%以上,生活垃圾收集清運率達100%、無害化處理率達90%以上,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二)農村建筑物立面改造。結合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點線面”攻堅計劃,對建泰、福銀、向莆、永寧等高速公路、鐵路沿線兩側可視范圍500米以內涉及的居民點(城鎮、村莊)以及美麗鄉村和重要節點、重要地區村莊進行以建筑整治為主要內容的村容村貌綜合整治,重點做好沿線村莊舊民房改造、危舊建筑物拆除、毛坯墻裝飾、環境整治和村莊綠化等工作,消除視覺污染,提升景觀效果,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營造清潔整齊、綠色生態、健康衛生、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形象。
(三)庫區環境綜合整治。對省市庫區環境綜合整治試點移民村,做到“一清二梳三修四配五綠六管”,即,清除村內雜物和廢棄建筑物、清理垃圾、整理溝渠;梳理村內電力、電信、廣播、電視等各種纜線,做到布局合理,整齊安全;按照統一設計,統一格調,對房屋統一進行粉刷或貼磚裝飾;對房屋屋頂進行“平改坡”;完善村內道路、溝渠、照明、公廁等基礎設施;對村莊進行綠化美化,有條件的村莊建設面積適宜、鄉土氣息濃郁的移民休閑公園,為移民提供公共活動空間;制定村莊環衛管理各項制度,做到制度、人員、經費“三落實”。
(四)舊村鎮改造。實施舊村改造工程,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為契機,做好小城鎮改革發展戰役省級試點鎮、市級中心鄉鎮及其他鄉鎮本點的綜合改造,實行“拆舊”與“建新”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向集鎮集中,對空殼村、零星宅基地進行拆除復墾。通過綜合整治,不斷優化農村人居環境和村鎮整體面貌。
(五)農村綠化美化。引導農民利用“四旁四地”種植鄉土珍貴樹種,提升綠化美化水平。高速公路、鐵路沿線兩側一重山全面進行綠化美化,重點推進福銀高速公路尤溪段1000畝森林生態景觀示范帶建設,沿線有條件的村莊應建設面積適宜、鄉土氣息濃郁的鄉村公園。
三、進度要求
(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1~5月組織調查摸底,并制定實施方案;項目于7月初全面開工建設,12月底前完成60%的工程量,2014年6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并達到預期目標。
(二)農村建筑物立面改造。2月中旬完成調查摸底工作,4月底前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6月底完成50%的工程量,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并組織自查驗收,12月底前市里組織抽查驗收。
(三)庫區環境綜合整治。3月底前對公共建筑、道路、管線、綠地等空間布局和景觀作出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4月底前完成房屋立面、屋頂改造規劃設計;5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整治(包括路燈)規劃、綠地系統整治規劃、溝渠和污水處理整治規劃設計;6~11月完成村莊環境清理工作;12月中旬前完成房屋立面改造任務的30%以上并驗收。
(四)舊村鎮改造。4月底前完成項目選址,7月底開工建設。當年項目,年底完成工作進度50%,宅基地復墾面積達20%以上;上年項目全部竣工,宅基地復墾面積100%。
(五)農村綠化美化。1~2月中旬在組織調查摸底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林地準備;2月下旬~5月組織實施,11月組織驗收。
四、資金籌措
(一)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建設資金。有關縣根據省里下達的資金預算、村莊數落實相應的配套資金。
(二)農村建筑物立面改造資金。市財政安排市本級財政專項“以獎代補”資金1000萬元,對按照方案實施改造且達到標準要求的給予補助和獎勵。各縣(市、區)根據市本級財政安排的資金,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安排建筑物立面改造補助資金。
(三)庫區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實行移民資金重點投入和爭取部門資金傾斜投入相結合的辦法,移民資金重點解決其他投資渠道難以覆蓋的建設項目。其中,省級試點移民村每村安排后扶資金300萬元左右;市級試點移民村每村安排100萬元以上。
(四)舊村鎮改造資金。以村民自籌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交易作為資金籌措主要渠道,以造福工程、地災點搬遷等其他補助為輔。
(五)農村綠化美化資金。認真落實省級財政“四綠”工程建設補助政策。各縣(市、區)應根據農村綠化美化任務,加大資金投入,落實配套資金。
五、職責分工
(一)縣(市、區)政府職責。按照屬地原則,縣(市、區)政府負責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組織實施。
(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農辦)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及時總結通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涉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相關的協調工作。
(三)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組職責。由市環境保護局牽頭,負責制定具體的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實施過程的指導、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四)建筑物立面改造工作組職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制定建筑物立面改造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和實施過程的指導、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五)庫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職責。由市庫區移民開發局牽頭,負責制定庫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和實施過程的指導、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六)舊村鎮改造工作組職責。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制定舊村鎮改造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的指導、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七)農村綠化美化工作組職責。由市林業局牽頭,負責制定農村綠化美化工作方案和實施過程的指導、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八)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能,將涉及農村生產、生活建設項目優先安排給確定的整治范圍內的村鎮,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加強實施指導和督察,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靠前指揮。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把支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列入工作目標,密切配合,并在項目、資金安排上優先保證綜合整治工作的需求,合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市直有關單位要建立掛鉤聯系縣(市、區)、鄉(鎮)制度,加強對農村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監督。
(二)科學制定規劃。各地要著眼長遠,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切實把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與統籌城鄉發展相結合,與開展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與推進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要堅持規劃設計先行的原則,結合當地民風民俗和歷史文化特點,組織開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以規劃來引領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各項工作。要按照總體目標要求,明確年度工作目標、細化工程項目,制訂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三)強化質量安全。縣(市、區)相關部門要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積極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依法對集中統建的農村住宅、公用設施、環保設施、農林水設施、道路沿線整治項目的質量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切實加強對村民建房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四)加大資金投入。按照部門掛鉤、社會支持、群眾動手、匯聚力量、綜合項目、捆綁資金的辦法,進一步整合各級各部門的美麗鄉村、文明村、生態村、衛生村、綠色村莊、省市縣三級下派干部駐點村、災后重建村的資源和資金,綜合投入、共同創建,有效解決資金困難和力量薄弱等問題。市級財政安排農村建筑物立面改造專項資金,對驗收合格的高速公路鐵路沿線、重要區域、重要節點以及城鄉結合部的村莊建筑物立面改造給予補助。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地要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宣傳形式,全面宣傳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取得沿線廣大群眾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引導廣大農民積極主動參與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來,讓廣大農民群眾體驗到居住環境改善和生活質量提高的實際成效。同時,要及時宣傳推廣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用成功經驗指導推進綜合整治工作。
(六)強化督促檢查。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督察、通報和考評制度,采用月報和現場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推動各項工作的落實。每個工作組要及時掌握所負責工作的進展情況,每月25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序時工作進度及好的經驗與做法。各縣(市、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月25日前向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度及好的經驗與做法。年底,市里將組織對縣(市、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進展情況進行考核,對年度工作實績突出的縣(市、區)、鄉鎮及個人進行表彰獎勵。(三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