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2023.10.31
申請日:2023.08.01
分類號:C02F1/00(2023.01)I;C02F1/56(2023.01)I;C02F103/24(2006.01)N;C02F101/20(2006.01)N
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皮革廢水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該皮革廢水處理劑以硫酸亞鐵100份、硫酸鋁30份~60份、硫酸鎂4份~8份、氯化鈣3份~6份、硫酸溶液10份~18份、催化劑4份~8份、硅藻土6份~10份為原料制備而成。制備方法包括將硫酸亞鐵加水攪拌溶解,加入硫酸鋁和硫酸溶液,然后加催化劑進行聚合反應,得混合液;將氯化鈣、硫酸鎂和硅藻土依次加入混合液中繼續反應,即得產物,可用于處理皮革廢水。本發明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具有處理效果好、無毒無害、安全環保等特點,能夠滿足市場對皮革廢水處理的需求,經過處理后的皮革廢水可全面達標排放,有較好的應用前景。
權利要求書
1.一種皮革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質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硫酸亞鐵100份,硫酸鋁30份~60份,硫酸鎂4份~8份,氯化鈣3份~6份,硫酸溶液10份~18份,催化劑4份~8份,硅藻土6份~10份,其中,所述硫酸溶液的質量分數≥9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硫酸亞鐵100份,硫酸鋁40份~50份,硫酸鎂6份~7份,氯化鈣4份~5份,硫酸溶液12份~16份,催化劑5份~7份,硅藻土8份~10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為氯酸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氯酸鹽為氯酸鉀、氯酸鎂和氯酸鈉中的一種。
5.一種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將硫酸亞鐵加水攪拌溶解,加入硫酸鋁和硫酸溶液,然后加催化劑氯酸鹽進行聚合反應,反應后,得到混合液;(2)將氯化鈣、硫酸鎂和硅藻土按順序依次加入到所述混合液中,繼續反應,得到皮革廢水處理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聚合反應在室溫下進行,所述聚合反應的時間為1.5h~4h。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繼續反應的時間為1h~2.5h。
8.一種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或者如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得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在處理皮革廢水中的應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包括以下過程:將皮革廢水中加入皮革廢水處理劑進行反應,反應后加入聚丙烯酰胺,實現廢水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皮革廢水處理劑、聚丙烯酰胺和皮革廢水的質量體積比為0.1g~0.6g∶0.5g~2g∶1L,所述反應的時間為30min~120min;所述聚丙烯酰胺的重均分子量為800萬~1200萬。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處理效果好、可全面達標排放、成本低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皮革廢水處理劑,由以下質量份的原料制備而成:硫酸亞鐵100份,硫酸鋁30份~60份,硫酸鎂4份~8份,氯化鈣3份~6份,硫酸溶液10份~18份,催化劑4份~8份,硅藻土6份~10份,其中,所述硫酸溶液的質量分數≥98%。
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優選的,硫酸亞鐵100份,硫酸鋁40份~50份,硫酸鎂6份~7份,氯化鈣4份~5份,硫酸溶液12份~16份,催化劑5份~7份,硅藻土8份~10份。
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優選的,所述催化劑為氯酸鹽。
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優選的,所述氯酸鹽為氯酸鉀、氯酸鎂和氯酸鈉中的一種。
作為一個總的技術構思,本發明還提供一種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硫酸亞鐵加水攪拌溶解,加入硫酸鋁和硫酸溶液,然后加催化劑氯酸鹽進行聚合反應,反應后,得到混合液;
(2)將氯化鈣、硫酸鎂和硅藻土按順序依次加入到所述混合液中,繼續反應,得到皮革廢水處理劑。
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優選的,步驟(1)中,所述聚合反應在室溫下進行,所述聚合反應的時間為1.5h~4h。
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的制備方法,優選的,步驟(2)中,所述繼續反應的時間為1h~2.5h。
作為一個總的技術構思,本發明還提供一種上述的皮革廢水處理劑或者上述的制備方法制得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在處理皮革廢水中的應用。
上述的應用,優選的,所述應用包括以下過程:將皮革廢水中加入皮革廢水處理劑進行反應,反應后加入聚丙烯酰胺,實現廢水處理。
上述的應用,優選的,所述皮革廢水處理劑、聚丙烯酰胺和皮革廢水的質量體積比為0.1g~0.6g∶0.5g~2g∶1L,所述反應的時間為30min~120min;所述聚丙烯酰胺的重均分子量為800萬~1200萬。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在于:
1、本發明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具有無毒無害、安全環保等特點,對皮革廢水的處理效果好,能夠滿足市場對皮革廢水處理的需求,經過處理后的皮革廢水有效去除了色度、濁度以及重金屬等,各項指標均達到了國家排放標準。
2、本發明的制備方法成本低廉,降低了廢水處理的成本,有利于降低皮革企業的環保壓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3、本發明的皮革廢水處理劑在進行皮革廢水處理時,需搭配使用有機高分子陽離子化合物聚丙烯酰胺,從而實現快速去除廢水中COD、總鉻、有機物等,并實現快速絮凝沉降、渣水分離的效果。本發明中采用的有機高分子陽離子化合物聚丙烯酰胺的重均分子量為800萬~1200萬。
(發明人:石巖;凌巧;劉衛海;唐曉嬌;王利丹;陶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