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我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進生態立縣戰略,全面加快美麗洛南建設,縣委、縣政府決定從2013年8月底開始,用三年時間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洛河等流域水環境污染防治行動,依據《商洛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動計劃》,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發展循環經濟為主線,以治理流域污染、改善生態環境、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指數為目標,結合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縣城、省級生態縣創建活動,充分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嚴厲打擊污染流域水環境的一切違法行為,重點治理農業面源污染和工業廢水污染,加快實施環保基礎能力和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深入開展家園清潔行動及村容整治活動,著力解決當前影響洛河等流域水環境的突出問題,實現全縣飲用水源和洛河等流域水質穩定達標。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水污染治理是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既要著眼長遠、統籌規劃,又要立足當前、抓緊實施。要按照本方案對今后三年工作的整體部署,區分輕重緩急,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年、到部門、到各鎮,形成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有序推進。
(二)綜合治理,突出重點。以洛河流域整治為主體,帶動全縣胡河、油房河等流域整治,推動整體水環境質量全面提升;以有色采選、繅絲、畜禽養殖業和生活廢水污染治理為重點,以河流源頭重點礦區、重點采選集中區為重點整治區域,全面實施綜合治理;以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飲用水源水庫與河流作為重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徹底解決一批水污染熱點難點問題。
(三)齊抓共管,標本兼治。進一步強化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職責,各司其職,聯動齊抓,形成合力;同時結合河流、水庫的特點及分布現狀,兼顧生態、治污、防洪、景觀、管網、道路、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要求,統籌謀劃水污染防治工作和防治項目,做到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綜合防治。
(四)政府主導,創新機制。堅持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形成防治合力。在積極爭取中省專項資金基礎上,建立多元投入機制,多渠道籌措防治資金。
三、治理范圍和目標
(一)治理范圍:洛河及各支流,油房河、胡河等流域。重點為洛河上游和黃龍河、巡檢河、陳耳河、桑坪河、縣河、石坡河流域。
(二)治理目標:到2014年6月底,全縣各大河流及支流、城市周邊河流、城鄉結合部、沿河公路、高速公路沿線傾倒的生活垃圾、畜禽糞便得到全面清理,城鎮農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到2015年底,城鎮污水管網基本貫通,城鎮污水應收盡收,生態基流保持正常水平。到2016年末,洛河流域國、省控斷面水質全面改善。洛河出境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三類標準,胡河、油房河出境斷面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二類標準,黃龍河、縣河、桑坪河水質達到國家地表水三類標準,其它各支流達到水功能區劃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配套設施齊全,工業企業污水排放穩定達標。縣級環境監察、監測機構及鎮專、兼職環保機構健全,環境監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階段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9月1至9月30日)。成立組織機構,制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簽訂責任書,全面動員部署。
(二)全面整治階段(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按照全市行動計劃和全縣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分別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好市政府出臺的污染防治有關投融資、土地利用、考核激勵、監管能力建設等配套政策,制定完善我縣相應政策措施,確保三年行動順利推進。
(三)整改提高階段(2016年1月至8月)。對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要求,查漏補缺,完善提高。對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整改,確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務。
(四)總結考核階段(2016年9月至12月)。各有關部門、鎮和治理項目責任單位對各自工作情況進行認真自查,向縣領導小組報送工作總結,縣政府組織對各鎮、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兌現獎懲。迎接市政府檢查考核。
五、主要任務
(一)狠抓工業污染綜合治理
1.嚴格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核查及污水治理設施竣工驗收。從本方案下發之日起,各鎮對轄區流域范圍內涉水建設項目開展全面排查,造冊登記并報縣環保局備案。縣環保局對全縣建設項目環保狀況開展核查,對尚未辦理環評審批備案手續的建設項目由縣環保局下達限期辦理通知。對未落實環保“三同時”的建設項目由縣環保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生產工藝已被淘汰的建設項目由縣經貿局提請縣政府組織實施取締、關閉工作。從2013年11月1日開始,縣環保局對建設項目環評限期辦理及環保“三同時”整改落實情況開展核查,對逾期未申報環評的建設項目進行立案調查,并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對未落實環保“三同時”整改要求的建設項目特別是污水排放企業,嚴格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生產,力促全縣所有涉水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到位,“三同時”制度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各鎮、環保局。
配合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經貿局、發改局、黃金局。
完成時限:2013年12月31日前。
2.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洛河等流域內污水排放企業開展排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落實企業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對污染治理設施配套不到位或者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工業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由縣環保局報經縣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不能達標的由縣環保局提請縣政府予以關停,有關部門暫停審批其新建項目。加大環境巡查力度,對偷排、漏排或超標排放的企業,嚴格依法處罰,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保持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
責任單位: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鎮、經貿局、國土局、安監局、工商局、電力局、發改局。
完成時限:2016年8月31日前。
3.加強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縣河流域要重點完成洛南縣九州繭絲綢有限公司繅絲廢水深度處理項目,務于2013年底完成,并通過縣環保局驗收通過;陳耳河流域要重點完成陜西鑫元科工貿股份有限公司含重金屬廢水深度治理項目,務于2014年11月前完成,并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巡檢河流域要重點完成洛南縣銅馬礦冶有限公司重金屬廢水深度處理項目,務于2015年11月前完成,并通過市縣環保部門驗收;黃龍河流域要重點推進洛南縣九龍礦業有限公司廢水重金屬減排治理工程,務于2013年底通過環保部門驗收。對逾期未完成治理項目的,要依法采取停產治理、吊銷《排污許可證》等辦法進行處理。
責任單位:各相關企業、環保局。
配合單位:經貿局、財政局、黃金局、工業園區管委會、各相關鎮。
完成時限:按以上各項目時間結點完成。
(二)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1.加快縣城區污水管網建設。全面加快城區污水管網建設進度,抓緊實施城區雨污分流工程,加大投資,加強督查,進一步提高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量,有效提升污染物進水濃度,確保減排效果,促進洛河靈口段水質改善。加強城區排洪溝清淤及干河等支線河道、溝渠清潔工作,解決河道溝渠“臟、臭、差”等問題。
責任單位:住建局。
配合單位:環保局、水務局、財政局、城關鎮。
完成時限:2014年11月30日前。
2.加快工業園區污水管網建設。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按照園區規劃環評要求,切實加強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工作。陶嶺和衛東工業小區要啟動建設工業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站,實施廢水內部降解和循環利用,切實提高園區廢水達標排放率。
責任單位:工業園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住建局、環保局、水務局、財政局、城關鎮。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30日前。
3.加快集鎮生活污水管網建設。永豐、石門、古城三個重點鎮要適應全市形勢要求,率先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站,并配套建設污水管網,使生活污水處理率和達標率大幅提升,有效減輕洛河污染壓力。
責任單位:永豐鎮、石門鎮、古城鎮。
配合單位:發改局、住建局、水務局、財政局、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6年8月30日前。
4.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各鎮對已建成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要抓緊申請環保、住建部門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試運行。石門、永豐、古城等重點鎮要建設垃圾收集和轉運設施,確保垃圾日產日清,全部運至縣生活垃圾處理場進行無害化處理。縣生活垃圾處理場要加快完善設施功能,務于2013年11月30前通過市環保局竣工驗收;各鎮衛生院的醫療垃圾由縣衛生局統一收集運送至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處理。
責任單位:各重點鎮、住建局、衛生局。
配合單位:環保局、財政局、發改局。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31日前。
(三)扎實開展農村環保專項行動
1.推進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按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由縣農業局和環保局聯合擬定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的實施方案,從2013年底開始對全縣畜禽養殖業開展一次大調查、大清理、大整頓,重點整治五類違法行為:一是未辦理環評手續開工建設或運行的;二是未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染治理設施,糞便隨意排放的;三是未按“三同時”要求實施竣工驗收而長期運行的;四是無證(《排污許可證》)排污、超標排污的;五是畜禽糞便處理設施未建設或未通過環保“三同時”驗收、套取國家專項資金的。對以上行為一經查實,要采取限期整改、停產治理、關停拆除等措施予以嚴肅處理。特別對違反飲用水源保護相關管理規定危害群眾飲用水的,一律予以取締,對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大力推廣生態養殖技術,建設干濕分離和廢水處理設施,鼓勵建設以畜禽糞便為主原料生產有機肥的項目。完成天棚養豬場畜禽減排治理項目。
責任單位:農業局、畜牧中心、環保局。
配合單位:水務局、國土局、公安局、財政局。
完成時限:2014年6月30日前。
2.全面開展生態村鎮創建活動。切實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積極推廣配方施肥和動植物病蟲害生物防治技術,下決心治理農村垃圾圍村、垃圾堵河等問題。在全縣篩選出19個行政村集中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以移民搬遷項目為抓手,實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美化,達到地面硬化、村間綠化、夜晚亮化、配套設施齊全的標準,力爭三年內完成省級生態縣創建任務。
責任單位:各鎮、環保局、住建局
配合單位:農業局、水務局、財政局、林業局、旅游局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30日前。
(四)切實保護飲用水源安全
建設17個鎮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防護欄、標識牌、在線監測、界樁等設施,并開展不定期巡查,及時消除飲用水源安全隱患。強化李村水庫、鼓樓河水庫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完善警示標志、區域標志、圍欄以及洛惠渠封蓋等設施,對在庫區洗衣、游泳、垂釣及其它可能污染水體的活動,要依法處理,并給予曝光。持續打擊飲用水源地上游非法采砂、洗沙行為,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違法項目、違章建筑和生產性、經營性排污口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健全飲用水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監測和管理體系,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責任單位:水務局
配合單位:各相關鎮、環保局、農業局、財政局、公安局、電力局。
完成時限:2014年6月30日前。
(五)強化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加大環境監測能力建設,縣環境監測站在2013年10月底前必須通過省級計量認證。加快環保化驗大樓進度,確保2014年底竣工投用。加強監測業務培訓,提高檢測業務能力,確保能夠準確監測45項常規污染物和6類重金屬,以及熟練進行應急監測,達到西部地區三級監測站驗收標準。指導正常生產的國省控重點污染源逐步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從2014年1月1日起,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企業將不予頒(換)發《排污許可證》。加大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在永豐鎮、石門鎮、古城鎮3個重點鎮設立環境監管機構,落實人員和經費。加大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在危險易發事故河段及尾礦庫下游實施應急攔截壩等應急工程措施,在景村的油房河、四皓的胡河出境斷面上游建設2-3處應急閘欄,在危險事故易發路段設立警示標志,嚴防尾礦庫事故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對洛河水體造成污染。要加強應急物資貯備,組建環境應急隊伍,加強環境應急演練,提高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責任單位:環保局、景村鎮、四皓鎮、永豐鎮、石門鎮、古城鎮。
配合單位:財政局、水務局、安監局、交通局、交警大隊、編辦。
完成時限:2014年11月30日前。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成立以縣長為組長、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分管聯系領導為副組長,縣發改、教育、經貿、公安、環保、水務、國土、住建、農業、林業、財政、安監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洛南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領導小組在縣環保局設立辦公室,由縣環保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嚴格建立目標責任制,確保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各項工作按節點推進、按責任落實、按計劃完成。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部門負責、項目支撐、分工實施、合力推進。縣發改部門要做好污染治理項目的策劃、立項、爭取、推進和考核工作;縣監察部門要對各鎮、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行政效能監察,查處有關違紀行為;縣經貿(黃金)部門要做好工業企業污染防治,配合有關部門淘汰、改造和關閉污染企業;縣財政部門要積極做好污染防治資金保障工作和資金使用情況監管;縣人社部門要做好關停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配合完成環保機構隊伍建設和村鎮保潔隊伍建設工作;縣環保部門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務分解、組織協調、信息通報和污染源監管,配合縣考核辦做好考核工作;縣國土部門要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禁止非法開采,強化礦山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縣住建部門要加強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做好縣城污水、垃圾和全縣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營管理工作;縣水務部門要做好河流生態基流保障和小流域治理,加強縣城城區河流治理和李村、鼓樓河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縣農業部門要抓好畜禽養殖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縣林業部門要積極開展流域內村鎮綠化、植被恢復與林地保護工作;縣公安部門要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環境保障,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縣工商部門要及時吊銷淘汰關閉企業的營業執照,取締無照違法生產企業;縣供電部門要依法做好關停企業和環境違法企業的限電、停電工作;縣安監部門要認真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尾礦庫安全管理工作;縣交通部門負責做好事故易發路段警示、預警標識標志的設置工作,降低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頻率;縣旅游部門負責做好旅游景區環境治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縣商務部門負責加強對賓館、飯店油煙及餐廚垃圾的治理監管工作;縣教育部門負責做好在校學生及青少年的環保教育工作;縣衛生部門負責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和集中處置工作;縣文廣部門要做好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的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縣考核辦、縣政府督查室要加強防治工作的督查督辦,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流動廣播、發放傳單等形式,加大對洛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的知曉率和普及率,切實增強各階層、各領域、各行業和廣大群眾參與污染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縣電視臺要從全縣動員會開始,持續跟蹤報道“洛河等流域治理三年行動”,每季度報道不少于3次。縣教育部門要將環保知識教育納入中小學生日常課堂教育范疇,積極開展環保主題活動,進行學科滲透。通過努力,切實形成人人了解污染防治、關注污染防治、參與支持污染防治的工作局面,為防治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四)強化執法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加大對洛河等流域內排污企業和單位的現場檢查頻次,實行實時監控、動態管理。縣環保局對重點排污企業要實施重點監管,每季度檢查不少于三次,對國控重金屬企業每兩月檢查不少于一次,對正常生產企業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對縣污水處理廠監督監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洛源飲用水源61個常規項目每季度必須監測一次,對靈口出境斷面每月監測不少于一次,并定期發布監測結果。進一步加強對涉及丹江流域的油房河、胡河流域出境水質監測,嚴防水污染事件發生。對重大環境違法案件,要采取掛牌督辦、限期治理等手段,促進整改落實。對違法排污情節惡劣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同時要逐步建立健全環保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對失職瀆職等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
(五)強化資金籌措。要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多渠道籌措資金,不斷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各鎮、各部門和各項目單位,要不等不靠,積極爭取中、省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大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要通過采取BOT、BT等市場運營模式,積極引進先進地區的資金、管理和技術資源,不斷提高全縣環境污染治理水平。企業污染治理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污染治理資金以自籌為主。
(六)強化考核問責。縣政府與市政府已簽訂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動計劃目標責任書,各鎮、各部門要逐級落實責任,將水質目標落實到每一條支流、每一個轄區、每一個斷面,把治污措施和防治項目落實到各污染源、排污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要會同縣考核辦研究制定全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和問責機制,逐年度對各鎮、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對末達到進度要求的,采取通報批評、約談主要責任人、掛牌督辦、年度考核一票否決等措施實施問責。
本實施方案印發后,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本單位污染防治工作分管領導及聯絡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于2013年10月25日前報送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聯系電話:7321180,傳真7321180),并于每年年底向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報送本年度工作總結,承擔重點項目建設任務的必須每半年報送一次項目進展情況。(洛南縣人民政府)
洛南縣洛河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6年)
發布時間:2014-5-28 15:39:28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