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答疑補遺文件
重慶市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
答疑及補遺通知書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重慶市榮昌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項目(一期)(一標段)”項目答疑及補遺通知書發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問一:根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號]11500000mb19461215/2022-00174 }中“
六、聯動運用市外企業入渝信息 及時將依規屏蔽或者注銷的企業入渝信息同步抄送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限制其在渝承攬工程業務。同時,將違反《重慶市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市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相關規定而被注銷入渝信息的企業,納入不良行為記錄1年,1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入渝。未經入渝信息報送的市外建設工程企業不得在渝參加招投標及從事相關建筑活動。”非常明確“未經入渝信息報送的市外建設工程企業不得在渝參加招投標及從事相關建筑活動”就是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有效期內情形之一。再者,根據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5、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 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以及《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五、資格審查部分
(七)承諾1、我公司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明確約定投標人絕對不能存在“
(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請問本項目會按照相關文件嚴格執行嗎?會堅定對提供“虛假承諾”說“不”嗎?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已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出臺的相關政策文件規定進行貫徹執行,一旦發現“虛假承諾”情形,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本項目招標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問二:我司為重慶市招商引資國有特級企業,在渝擁有一級資質,想參與本項目投標,但沒有業績,我們特級企業的施工能力,同時還能在渝取得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難道我們不具備本項目的施工能力嗎?建議業主取消業績。本項目為低價中標,為防止惡意低價,同時便于業主擇優選擇有實力的施工企業,建議投標價格低于最高限價的20%以后的擬中標單位,低價風險保證金繳納方式變更為現金加銀行保函的方式,低價風險保證金的繳納方式為采用50%的現金+50%的銀行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