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揚州市江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揚江發改許發【2022】7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揚州市江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揚州市江都區
2.1.2建設規模:約73158萬元。
2.1.4咨詢合同估算價:約610萬元
2.1.5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限要求:工期 34個月,具體與工程建設同步,并服從工程建設進度要求,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期延長,費用不另增加)。
2.2招標范圍: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全過程咨詢,包含
①項目管理:項目行政審批管理、合同管理、設計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綠色建造與環境管理、資源管理、信息與知識管理、溝通管理、風險管理、收尾管理等內容;
②工程監理:工程施工階段及保修階段等全過程監理;
③其他工程咨詢服務:BIM咨詢、綠建咨詢(不含標識)。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全過程服務咨詢能力:
(1)具備有效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投標人還應滿足下列條件:
(1)投標人是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總負責人資格要求: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及以上職稱,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師或一級注冊造價師資格(在《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辦法》(建人〔2018〕67 號)規定實施前,取得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與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效用等同)。
(1)項目總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求無在手工程。且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3 投標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
(4)與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