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2024年沛縣農村公路縣道大、中修綜合整治工程2024PXDZX-SG(二次招標)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年沛縣農村公路縣道大、中修綜合整治工程已由中共沛縣縣委、沛縣人民政府以
沛委發〔2024〕1號文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沛縣交通運輸局以沛交建許字(2024)00006號文批準,項目業主為沛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沛縣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2024年沛縣農村公路縣道大、中修綜合整治工程,道路起于X302大師線與X204龍河路平面交叉處,起點樁號K19+490,沿現狀道路向西至終點鴛樓烈士陵園,終點樁號K26+122,路線全長6.632km。
招標范圍為標段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交通安全設施、附屬工程等(具體以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量清單為準)的施工以及為實施上述施工所必須的臨時工程及缺陷責任期修復等。
項目建安費1730萬元。
計劃施工工期: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8月16日;共:6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開工令為準);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承擔同一專業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最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須同時具有下列①、②的資質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有效期內;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并在有效期內。
注:投標人可獨立參加投標,也可以聯合體的形式參加投標;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須滿足上述資質要求。
3.1.2 業績要求:
企業(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企業業績以聯合體牽頭人業績為準)自2022年1月1日
(系統交/竣工時間)以來,承擔過至少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含養護工程)施工項目。
3.1.3 信譽要求
a.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最近一次(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當天為準)的信用等級評價為 C 級及以上級別,投標人的信用等級以江蘇
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為準。
b. 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c. 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d.截止遞交投標文件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蘇”網站公布的“江蘇省交通運輸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黑名單)。
3.1.4 項目經理(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牽頭人)資格:
(1)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2)持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3)2022年1月1日(系統交/竣工時間)以來,至少擔任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含養護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含副職);
(4)無在崗項目
3.1.5 項目總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指牽頭人)資格: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2022年1月1日(系統交/竣工時間)以來,至少擔任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工程(含養護工程)施工項目的技術負責人。
(3)無在崗項目
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職稱。
以上證件在投標截止日須在有效期內。
擬投入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應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并提供社保系統打印的本單位人員繳費明細或其他能夠證明上述人員參加本單位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社保繳費時間段應為遞交當月的前一個月開始往前連續3個月或以上(不含遞交當月的前一個月)。如因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規定的不認定為“掛證”6種情形、疫情期間免征等特殊情況,應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況和其他能夠證明其上述人員為本單位自有人員的有效證明材料。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不得有在崗項目。按下列原則認定(下述主要人員指項目經理、項目總工):
①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