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區段)施工2標
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區段)施工2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區段)施工2標已由安徽省水利廳以關于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行政許可決定(皖水許可決〔2024〕34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處,項目代建機構為/ ,招標人為六安市裕安區水利局(裕安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本次招標代理機構為合普項目管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淠河防洪治理工程(裕安區段)施工2標
2.2 招標項目編號:E341503001002138
2.3 項目類型:工程類
2.4 標段劃分:1個標段
2.5 建設地點:六安市裕安區境內
2.6 建設規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區境內,主要內容包括獅子崗鄉新建鋼絲繩網兜拋石護岸2.965km,新建獨山鎮新大橋預制塊生態護坡2.1km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項目最高限價為23124481.36元。
2.7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2.8 招標范圍: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9 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1)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近5年(自2020年04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落款日期為準)具有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單項合同金額在1500萬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項目的施工業績(水環境治理、農村安全飲水、高標準農田除外),投標人承擔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為類似工程業績認定項目;
(3)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具有類似項目業績,項目經理類似項目指在承建的類似項目【單項合同金額在1500萬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項目(水環境治理、農村安全飲水、高標準農田除外)】中擔任過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的工程項目,承擔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為類似工程業績認定項目;
(4)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投標時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及各方職責分工、各方占比等內容。(網上登記、招標文件下載、投標保證金繳納、投標文件編制、電子簽章、上傳、現場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牽頭人負責辦理,其他成員方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即可)
(2)聯合體各方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項目配備人員的委派由組成聯合體的企業自行商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5)除招標文件特別說明外,聯合體投標的類似業績、獎項、評價等均可以共享,任何一方滿足均可。
(6)聯合體投標的雙方資質資格證書、協議等原件的掃描件需編入投標文件。
3.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