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縣城中村生活污水納廠改造實施項目—十里山村
常山縣城中村生活污水納廠改造實施項目--十里山村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常山縣城中村生活污水納廠改造實施項目--十里山村已常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常發改投資【2025】80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和縣財政統籌解決,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常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人為常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聯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常山縣城中村生活污水納廠改造實施項目--十里山村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608.21萬元,工程概算608.2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436.1163萬元,建設規模:十里山村:新建改造污水公共管道(重力管)6961米,污水公共管道(壓力管)2000米,戶內管網6780米。新建改造廚房清掃井226座,檢查井558座。新建改造泵井、泵池、泵站5 座。
建設地點:常山縣十里山村。
2.2招標范圍: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436.1163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8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以來□承接過/□完成過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5(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以來□承接過/□完成過業績;
□3.8(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要求1人,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
3.10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嚴重失信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11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投標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