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興蓉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移動排澇車輛警燈采購
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1.1 本比選項目比選人為 成都興蓉市政設施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進行公開比選。
1.2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比選項目,比選組織形式為自行比選。比選人選擇的比選代理機構是 / 。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2.1 比選范圍: 采購140套移動排澇車輛警燈設備 ,具體內容詳見比選文件。
2.2 計劃供貨期: 自合同簽訂次日起30個日歷天內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完成安裝 。
2.3 交貨地點: 成都市中心城區甲方指定位置 。
2.4 標段劃分: 1個標段 。
3.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比選要求比選申請人:
3.1.1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 須為具有本比選項目相應供貨能力的企業;
3.1.3 財務要求:近3年無連續虧損(注:例如要求2021、2022、2023年無連續虧損,比選申請人2021、2022虧損或2022、2023或2021、2022、2023虧損,均不符合財務要求。新設立企業自設立以來);
3.1.4 類似業績要求:/;
3.1.5 信譽要求:
不存在比選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限制參選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