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興、興耦、合興區域生活污水提質增效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為改善生活環境、服務經濟發展。江蘇恒產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受射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擬實施大興、興耦、合興區域生活污水提質增效建設工程項目。項目已經射政服投資審(2024)180號《關于射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實施大興、興耦、合興區域生活污水提質增效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批準建設。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具備招標條件,并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對該項目工程進行公開招投標,擇優確定該項工程總承包項目承包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招 標 人:江蘇恒產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2項目名稱:大興、興耦、合興區域生活污水提質增效建設工程。
1.3標段名稱:大興、興耦、合興區域生活污水提質增效建設工程總承包項目。
1.4建設地點:射陽縣合德鎮境內。
1.5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計劃在合德鎮大興、興耦、合興區域建設新的污水系統,實施內容包括33.2公里污水主管網(管徑小于1000mm)、兩座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污水處理站等。
1.6招標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
(1)排查、測繪、清淤、檢測
1)上述工程范圍內已建成的雨水、污水管網及附屬設施現狀排查、物探、測繪(gis)并提交測繪成果、編制排查報告與繪制完整的管網現狀圖;
2)上述工程范圍內已建成的污水管網清淤、疏通、淤泥處置、清洗污水管道;
3)采用“cctv”等方式檢測并編制檢測報告;
(2)勘察、設計:勘察、方案設計與報批、初步設計(編制工程概算)、施工圖設計(含工程預算)等。
(3)采購: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
(4)施工:招標項目范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5)相關伴隨服務:向招標人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技術資料與技術咨詢等服務。
說明:招標項目范圍、內容、標準應結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現行有關勘察、設計、施工、驗收規范、招標文件相關內容理解。
1.7最高投標總價限價:5038.59萬元。
其中:
(1)管線排查、測繪最高投標限價:14.22萬元
(2)管道疏通清淤及檢測最高投標限價:82.18萬元
(3)管道竣工檢測:59.63萬元。
(4)勘察、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156.19萬元
(5)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4726.37萬元
1.8工期要求:360日歷天(含完成招標范圍與內容全部工作所需)。
1.9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10質保(管網巡查、維護):2年(指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
1.11質量標準:合格。
(1)設計質量標準:合格。
(2)采購質量標準:合格。
(3)施工質量標準:合格。
(4)其他相關服務:優良。
1.12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
1.13合同價格形式
(1)勘察合同價格形式:費率合同【費率=勘察費中標價/建安(含采購)中標價×100%。勘察結算費用=建安(含采購)結算價×費率】。
(2)設計合同價格形式:費率合同【費率=設計費中標價/建安(含采購)中標價×100%。設計結算費用=建安(含采購)結算價×費率】。
(3)排查、測繪、清淤、檢測、管道竣工檢測合同價格形式:單價合同。
(4)建安(含采購):單價合同。
1.14中標人在實施工程總承包各項工作(包括排查、測繪、清淤、檢測、管道竣工檢測、勘察、設計、采購、施工)時,必須服從招標人的具體指令。
1.15招標人有權調整(增加或減少)招標范圍內的工程實施范圍、內容,中標人不得因此向招標人提出任何索賠、或費用補償要求。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2.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下列設計資質證書條件之一。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相應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等級證書。
(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等級證書。
(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行業(包含有排水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等級證書。
(4)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市政行業(隧道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專業設計除外)”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等級證書。
2.3工程施工資質等級條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并具有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說明:若不同時具備設計資質條件、施工資質條件,應由具有設計資質條件或具有施工資質條件的為牽頭方,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
2.4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證書,或工程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本項目招標文件總承包項目經理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以及在其他項目擔任設計負責人(非總承包項目經理)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標人組建聯合體投標的,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單位正式職工。
2.5業績要求: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總承包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
(2)設計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設計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設計業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績。
(3)施工業績:總承包項目經理以施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的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施工業績。
1)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2020年1月1日(竣工驗收時間)以來,“單項合同不小于4000萬元的污水管網工程,或單項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4000萬元的污水管網工程內容”工程業績。
①單項合同不小于4000萬元的污水管網工程【如:新建污水管道或管網工程、或污水管網改造(或改建、或遷改)工程、或雨污合流管線改造工程、或截污管道(或管網)工程、或雨污水分流工程、或雨污混接改造工程、或雨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程等】。
②單項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4000萬元污水管網工程內容的工程【如:黑臭水體整治項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網工程、或農村(或村莊)污水治理項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網工程、或排水達標區工程、或城市(或城鄉)污水治理達標項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網工程、或污水排放口整治項目中包含的污水管網工程等】。單項合同中包含有不小于4000萬元污水管網工程內容的,需在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中體現。若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中均未能體現項目中包含有的不小于4000萬元的污水管網工程內容,須提供業績項目發包方或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或工程審計部門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或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截圖。
說明:
1)業績憑下列材料確認
①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掃描件;
②合同掃描件;
③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包括竣工驗收證明、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其中必須包含有設計、監理、施工、建設單位四方公章(如設計與施工為同一單位,材料中必須包含有三方公章)】掃描件;
④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輔助材料: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已加蓋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章;或中標公告官網查詢截圖;或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性書面證明掃描件;或提供該業績已錄入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或“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查詢截圖頁面,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2)若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中均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標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項目負責人證明,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出現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項目負責人姓名出現不一致的,需同時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或招投標主管部門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變更手續上需明確變更時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須明確是否在主體結構封頂前變更)。如變更手續上未明確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個項目工程量的比例,須另提供行業主管部門或招投標主管部門出具前一個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個項目工程量的比例的專項證明,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封頂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項目負責人的,個人業績由變更后的人員所有。如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合同或“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均缺少相應內容與數據表述的,或“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中缺少竣工驗收時間的,須提供業績項目發包方或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或提供“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截圖。投標文件中相關材料對同一指標表述不一致的,以材料時間順序(最后面的材料)為準。
4)招標人對投標人提供的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工程已竣工的證明材料”等有關業績證明材料懷疑涉嫌造假的,招標人認為需要調查取證時,如能夠調取到當地主管部門存檔資料的,一律以調取的存檔資料為準。
5)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6)上述不小于4000萬元價格表述可以是工程造價、或建安工程造價、或工程施工費、或投資額、或投資估算額等(前后表述不一致的,以后面表述的數額為準)。
7)本招標項目要求的污水管網工程可以是污水管網新建工程、也可以是污水管網維修或改造工程。
8)單一的污水泵站、或單一的污水處理內容、或單純的“污水泵站+污水處理”內容的工程不作為本招標項目的類似工程業績。
9)新建道路工程中的污水管道工程不作為本招標項目類似業績工程。
2.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2.7本次招標 接受組建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2.8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1)投標人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有不良記錄且在懲戒期內的,招標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投標。
(2)自2024年2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自2024年2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自2024年1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江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鹽城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 通報批評的;
2.9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射陽縣縣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