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滲濾液處理服務采購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宿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滲濾液處理服務采購項目(二次)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全 國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平 臺 ( 安 徽 省 · 宿 州 市 ) http://ggzyjy.ahsz.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2月07日 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EP-SZCG2024185-(重1)
項目名稱:宿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滲濾液處理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預算金額:約1217.6萬元/年
最高限價(如有):約1217.6萬元/年
采購需求:其中MBR+雙膜法工藝處理費最高限價50.01元/噸(達標出水),使用填埋場現有設備運營,年處理量約89000噸;投標人自有設備運營,年處理量約111000噸,最高限價69.52元/噸(達標出水),運營處理費包括項目整改和運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服務期滿后,經采購人考核合格,在保持總費用不變、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續簽下一年合同,續簽不超過兩次,合同一年一簽,續簽合同價按本項目中標價進行結算。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無法續簽,須于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告知采購人。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5)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以上情形第
(1)
(3)
(4)
(5)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