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市無棣縣城市排澇生態治理工程(二期)EPC招標公告
無棣縣城市排澇生態治理工程(二期)EPC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 無棣縣城市排澇生態治理工程(二期)EPC 經 無棣縣發展和改革局 部門 棣發改投資〔2023〕137號 文件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通過公開招標擇優選擇合格的 工程總承包 企業,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編號:BZWDGC-2024-060
2、工程名稱:無棣縣城市排澇生態治理工程(二期)EPC
3、建設地點:位于無棣縣。
4、建設規模:主要包括清波河、幸福河、府前河、鏡湖水系、北環河清淤襯砌及生態護坡及城市排水管道工程。
5、計劃投資:18000萬元。
6、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7、計劃工期:36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的指令為準。
1)設計工期要求:設計周期 60 日歷天。
2)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周期 300 日歷天。
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計一個標段。
9、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包括與本項目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及與工程相關的設備、材料的采購等范圍的所有內容。包含建設內容的勘察、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報批報建等及與工程相關的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工程施工、驗收、移交、備案及質保期的保修等。
具體范圍為:
①工程勘察范圍:對地形、地質等狀況進行勘察、測量,并提供相應的成果文件。
②工程設計范圍:設計方案、所有施工圖設計,并負責設計總協調工作等。
③工程采購范圍:本項目與工程相關的所有設備、材料等的采購。
④工程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紙包含的所有內容及各類專項工程、附屬工程的施工。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采購和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