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三水平3#倉治水工程二次招標公告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四礦三水平3#倉治水工程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三水平3#倉治水工程,已由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建設資金為專項資金,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中國平煤神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第一次招標至報名截止時間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不滿足公開開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三水平3#倉治水工程
2.2 招標編號:ZPZB-24Z447;
2.3 招標范圍:A包:三水平3#倉治水工程,計劃資金97萬元,詳見工程量估算表。
2.4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標準規范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5 施工工期:15天;
2.6 建設地點: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在本項目中授權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近半年內連續3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證明或網上查詢頁面截圖)。
3.3投標人須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礦山或者機電專業貳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及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5 投標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情形。提供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頁面截圖或信用信息報告,以及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
3.6 投標人還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3.7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招標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