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主城區排水防澇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東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維修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張家口市主城區排水防澇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東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維修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張家口市主城區排水防澇及配套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東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維修項目 已由 張家口市橋東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 以 張東行審招核字【2024】16號進行核準, 以 張東行審政字【2024】4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張家口市橋東區交通運輸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張家口市橋東區交通運輸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項目編號:ST-2024ZB-004-1 2.1.2建設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1.3計劃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60日內完工。
2.2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要求范圍內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注:企業資質證書新舊銜接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建辦市《2021》30號”文件有關規定)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1.3財務要求:具有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由基本戶開戶銀行2024年11月1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