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滿城區漕河治理項目白堡橋-方上橋段監理招標公告
保定市滿城區漕河治理項目白堡橋-方上橋段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保定市滿城區漕河治理項目白堡橋-方上橋段監理已由 保定市滿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滿城區行政審批局以保滿發改投資【2023】149號批準建設、保滿審招標核準【2024】02號核準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保定市滿城區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務站),建設資金來自區財政統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保定市滿城區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務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保定市滿城區漕河治理項目白堡橋-方上橋段監理 2.1.2招標編號:BDJL-2024092 2.1.3 建設地點:滿城區白龍鄉、神星鎮、大冊營鎮。 2.1.4建設規模及內容:治理段河道長度12.3km。治理岸坡總長14.7km,其中筑堤(護岸)段14.7km;同期進行河道疏浚3.1km等。 2.1.5 質量標準: 滿足國家及河北省的相關規范、標準等要求。 2.1.6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2.2招標范圍: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及其附屬工程(含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工程等)施工開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項目法人及政府驗收階段、保修期階段全過程監理服務及協調等相關工作和所涉及的永久用地及臨時用地范圍征遷安置補償、專業項目遷建補償、臨時占地復墾退還等各項監理服務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3.1.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水利工程建設環境保護監理專業資質,并在人員、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財務要求:具備2023年度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業需提供基本賬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銀行基本賬戶證明材料);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 用中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評標現場查詢為準); 3.1.4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及水利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須具有水土保持監理工程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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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組成聯合體的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家;②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③聯合體各方均具備為在中國注冊獨立法人企業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④投標聯合體的組成與結構不得變動;⑤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與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⑥聯合體成員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所需相應資質條件和能力,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