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區南區市政防澇管網建設項目EPC(衡興大街)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衡水高新區南區市政防澇管網建設項目已由河北衡水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政務服務與數據與管理局以衡高政投資審字(2024)3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衡水高新市政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高新區管委會多方統籌安排資金,出資比例為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衡水高新區南區市政防澇管網建設項目EPC(衡興大街)施工總承包
2.2項目概況:對衡興大街(開元路以南)進行改建,主要工程內容包括排澇管網工程及道路修復。
2.3招標內容:本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2.4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5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設計規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2.6建設地點:衡水高新區南區。
2.7招標范圍:上述建設項目建設工程的深度設計、施工總承包、以及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完成并配合業主辦理報建、報批、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有關本項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投標人需同時具有以下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設計資質: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和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甲級資質;
施工資質:
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人員要求:
本項目的總負責人即項目經理為(投標聯合體的牽頭單位)擬派往的負責人。
擬派設計負責人:
設計負責人需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擬派施工負責人:
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3)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