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24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霸州市2024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已由 霸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霸發改投資【2024】108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霸州市農業農村局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及縣級財政配套 ,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霸州市農業農村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村街道路硬化94723.71平方米,安裝路燈357盞,鋪設管網8309.44米,建設日處理200噸地埋式污水處理站一座,檢查井220個等。建設地點:霸州市煎茶鋪鎮田青口村、郝青口村,康仙莊鎮北邱莊村、南豪家務村、小辛莊村、大辛莊村、于崔莊村、西王莊村,揚芬港鎮小廟村,霸州鎮梁莊村等10個村街。質量標準:合格。施工工期:344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1月27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7日)。缺陷責任期:24 個月(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合同估算價:2188.915621萬元。 2.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標注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財務要求:具有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 2023年度財務會計報表(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業須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3.1.3信譽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4其他要求:詳見資格后審必要合格條件標準;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 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留給中小企業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不得低于60%)。(如投標人為大、中型企業,要求投標人面向中、小微企業勞務分包或非主體工程專業分包) 3.1.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