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邱縣污水處理廠更新改造二期項目監理公告
邱縣污水處理廠更新改造二期項目監理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邱縣污水處理廠更新改造二期項目已由邱縣行政審批局以邱審批字[2024]20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邱縣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來自 爭取上級資金及縣財政配套,招標人為 邱縣污水處理廠。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招標項目名稱:邱縣污水處理廠更新改造二期項目監理
2.2建設地點:邱縣;
2.3建設規模:對一期粗格柵及污水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A20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泵池、曝氣生物濾池,二期粗格柵及污水提升泵房、細格柵及旋流沉砂池等單元更換老化設備。更新改造廠區內自控系統,提升運行效率。對一期A20生化池、二沉池,二期污泥儲池、細格柵旋流沉砂池進行修繕加固處理,修繕加固總面積5950㎡。
2.4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直至質保期結束后止。
2.5招標范圍:包括本項目工程內容的準備、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責任期等階段的監理服務。
2.6質量標準:合格。
2.7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1擬投入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
3.1.2項目監理機構應具備各專業相應監理工作能力及經驗的人員配備,具體人員配備應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冀建市〔2011〕552號通知文件中的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