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哈密能源化工一階段煤制油工程煤粉制備和催化劑制備裝置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和技術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40407838,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國家能源集團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
建設單位: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縣新興產業園三塘湖岔哈泉區
國家能源集團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320萬噸/年煤直接液化、80萬噸/年煤間接液化等共計19套工藝裝置及其配套公輔設施。煤制油工程主廠區的占地面積約410公頃,主要包括工藝裝置區、化工品儲存區、火炬設施區、汽車裝車設施、火車裝車設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
本項目建設廠址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鎮以東,南距巴里坤縣城約85千米,東距巴里坤和伊吾縣縣界約10千米,直線北距岔哈泉一號露天礦約20千米。項目擬選址用地北側邊界緊鄰岔哈泉三號礦礦界,南側邊界距離已建成的將淖鐵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廠址南側約4千米處通過。
本項目全項目建設周期共46個月(可研批復起),暫定中交日期為2027年10月31日。
以上項目信息以最新版可研報告為準。
本次招標的煤粉制備裝置、催化劑制備裝置是哈密能源集成創新基地項目(一階段煤制油工程)項目中的主要工藝生產裝置。
2.1.2招標范圍:潛在投標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設項目總體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 2002-2016)和《石油化工裝置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3-2016)和《石油化工工廠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錄的要求及約定的各項要求前提下完成煤粉制備裝置、催化劑制備裝置所覆蓋范圍內的總體設計、基礎設計,并負責煤粉制備裝置、催化劑制備裝置設計協調和技術服務工作。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招標人要求的內容。
2.1.3標段(包)劃分: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
根據項目進度總體安排,按總體院的項目總體設計進度完成裝置總體設計。煤粉制備裝置、催化劑制備裝置在總體設計方案確定后3個月內完成基礎工程設計。項目進度計劃具體要求在開工會上確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