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粵產業合作區(南康片區)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上猶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復工程質量終檢項目公告
贛粵產業合作區(南康片區)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上猶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復工程質量終檢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贛粵產業合作區(南康片區)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上猶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復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贛州市南康區水利局,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工程質量終檢進行公開招標,F將本工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贛粵產業合作區(南康片區)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上猶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復工程位于南康區唐江鎮, 治理河段為上猶江,上猶江治理起點為起點為唐龍大橋,與現狀現有巡河步道相銜接,終點為上猶江與龍華江匯合口處,涉及河段綜合治理總長約15.55km。工程主要內容包含河道清淤疏浚3.96km,新建拋石固腳+干砌石護岸9.00km,新建生態預制塊護坡0.34km,新建砼擋墻護岸0.13km,新建仿木欄桿5.43km,新建巡河步道3.07km,新建漿砌石擋墻2380m,雨水溝硬化3585m,植被恢復54830m2等。
2.2 建設地點:南康區唐江鎮。
2.3 招標范圍:贛粵產業合作區(南康片區)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工程上猶江(唐江段)河道整治和修復工程項目工程質量終檢,抽樣檢測包括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實體質量的檢測,檢測的項目、數量及頻率應滿足現行水利行業相關規程規范以及江西省水利廳《規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質量抽樣檢測工作的意見》(贛水建管字〔2015〕100 號)、江西省地方標準《水利水電工程竣工驗收抽樣檢測規程》(DB36/T 1206—2019)的要求。
2.4 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并提交工程質量終檢成果報告之日止。
2.5 招標控制價: 22.2萬元。
2.6 標段劃分:1 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水利工程相關的施工規范及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規程及驗收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混凝土工程類、巖土工程類、量測類乙級及以上的資質等級證書。
(3) 項目負責人要求: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水利類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需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