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高明區更合鎮洋吉塘村人居環境整治改造工程邀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高明區更合鎮洋吉塘村人居環境整治改造工程以GC2024(GM04)XY001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洋吉塘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來源村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邀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高明區更合鎮。
2.2 項目建設規模:項目預算投資約為197507.04元。
2.3 計劃工期:180個日歷天(以書面通知開工日期為準計算工期),每延誤一天,需賠償中標金額的5‰。計劃開、竣工時間:2024年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工程為對新建社公、牌坊前庭地面調整等進行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本工程的投標報價上限為人民幣177756.33元,不設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t固定總價包干。
2.6 工程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須達到合格驗收質量等級標準。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符合投標報名資格的投標申請人將全部作為正式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4.2.1 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3 投標人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應有良好信譽,且在佛山市(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誠信管理系統中辦理登記并獲得誠信編號。
4.4.1 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的考評等級為D級或以上且狀態顯示為“正常”。
4.4.2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上辦理企業和人員登記手續,并提供在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5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5.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在外省注冊的建造師必須是一級注冊建造師),且必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
4.5.2 投標人擬派駐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登記的人員中選取,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了登記手續。
4.6 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6.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6.2 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6.3 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三年”是指該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三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4.6.4 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投標人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單,且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4.6.5 根據《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等8部門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事項中進行信用信息查詢和實施聯合獎懲的通知》(佛發改信用〔2019〕1號),對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列入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報名要求及招標文件、圖紙等資料的獲取
5.1 招標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公共資源交易所接受投標報名。請報名的單位帶齊以下證件(原件對照)和資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