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縣公用事業局濮陽縣城區集中供暖特許經營項目(存量盤活)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濮陽縣公用事業局濮陽縣城區集中供暖特許經營項目(存量盤活)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濮財縣招標采購-2024-8
2、項目名稱:濮陽縣公用事業局濮陽縣城區集中供暖特許經營項目(存量盤活)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最低限價:58900.00萬元
5、采購需求
(1)項目地點:濮陽縣城區
(2)項目概況:濮陽縣公用事業局濮陽縣城區集中供暖特許經營項目(存量盤活)項目擬采取特許經營模式實施,特許經營權最低限價:58900.00萬元。
(3)采購范圍:服務范圍為濮陽縣城區集中供暖的區域,特許經營者在項目特許經營期間通過提供暖服務獲得收入和合理利潤。
(4)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及行業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6、合同履行期限:特許經營期30年。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企業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年限不足的公司須提供近期基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2024年內任意3個月繳納的稅收憑據、社會保險憑據,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文 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詳見附件),無需再提交上述證明材料。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執行扶持中小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相關政府采購政策。
(1)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條”根據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 號)的規定,給予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的,投標報價給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標報價參與評審,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見《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投標人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招標文件格式)。
(2)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扶持政策、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及環境標志產品優先采購。
(3)沒有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供應商將被視為不接受投標總價的扣除,用原投標總價參與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