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六合區新禹河治理工程施工二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南京市六合區新禹河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務局以寧水許可〔2023〕89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省及地方財政配套,項目法人為南京市六合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南京市六合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省鴻源招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施工二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建設地點:南京市六合區。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總投資金額、總工期:
總體建設內容: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樁3.205千米、堤身防滲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護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護35.25千米、板樁護岸2.8千米、板樁墻護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橋梁9座、橋涵1座;整治沿線排口29座;新(改)建堤頂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標記標牌等管理設施工程。總投資:37616萬元。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招標范圍:施工二標:河道拓浚:4.85km(K2+050-K6+900);堤防加固(加高培厚、抗滑板樁、堤身防滲),填塘固基1.313km,岸坡防護(坡面防護、板樁護岸、板樁墻護岸),新(拆)建泵站、涵洞、排水口,新建橋梁(橋涵)等,具體項目和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工程部分投資:8721.24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總工期:1044日歷天。工程計劃于2024年06月2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批復為準),2027年4月30日前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或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2)業績要求:/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信用等級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項目經理要求:須是本企業員工(提供投標單位為其繳納的近三個月(2024年02月至2024年04月)社保證明),具有水利水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規定))。項目經理是無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未變更的以合同工程通過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為準;項目經理被變更過,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自項目主管部門同意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未開工超過120天,且經建設單位同意、相應主管部門核準并已經辦理變更手續。
(7)技術負責人要求:/。
(8)其他人員要求:/。
(9)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設備要求: / 。
(11)其他要求:
(11.1)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南京”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承諾函,格式自理)
(11.2)按照省、市相關管理辦法,投標單位須提供辦理工傷保險的承諾函。(提供承諾函,格式自理)
(11.3)投標人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提供承諾函,格式自理)
(11.4)投標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理)
(11.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a.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b.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c.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②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另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同時任個體工商戶(個體經濟組織)經營者或其他單位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3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獲取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獲取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窗受理、—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辦理數字證書(具體要求見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相關下載,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窗受理、—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建立、更新企業信息庫(有關證書證件和業績證明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錄入、更新)。
(2)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窗受理、—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臺要求完成本項目有關投標信息填報。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期內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窗受理、—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網上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06月18日上午09時整。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