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翔實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曹娥江引水工程運行管理項目監理服務的公開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曹娥江引水工程運行管理項目監理服務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下載)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4:30(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XSC-2024-035
項目名稱:曹娥江引水工程運行管理項目監理服務
預算金額(元):190000
最高限價(元):190000
采購需求:
標項一:
標項名稱:曹娥江引水工程運行管理項目監理服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 190000
簡要規格描述、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約期限:按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是,t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提供聯合體協議(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或者投標人不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則不需要提供);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t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t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承接,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三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水利部核發的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具備專業:水工建筑)。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的(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并提供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復制件;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后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