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片區安置區公園、水系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代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河片區安置區公園、水系工程已由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以《關于開展京雄高速東側安置區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發(前期)【2023】17號)、《關于大河片區安置區公園、水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雄安改發投資【2024】3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新區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 已落實 ,招標人為 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 中鋼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大河片區安置區公園、水系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的建設地點:項目位于大河片區
2.2本項目的建設規模:
項目總面積約33.60公頃,其中大河片區內設計面積約29.35公頃,大河片區外水利連通及相關工程面積約4.25公頃。其中,社區公園1處,位于片區北部,面積約1.85公頃;街坊游園4處,面積約1.70公頃;城市綠帶為濱水和帶狀綠地,面積約15.75公頃;水系工程與邊坡綠化位于EC3以南,面積約10.05公頃,水系長度3.77公里。大河片區外主要建設內容包含邊坡修復、水利連通及相關工程。
工程費約為17716萬元。
具體以招標階段的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2.3本項目招標范圍:
建設內容包括社區公園、街坊游園、城市綠帶、水系工程、邊坡修復、水利連通及相關工程等。具體以招標階段的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含數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設及應用,缺陷修復及保修等工作。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兩個標段,具體為:
一標段:包含樂安街以北的公園,水系以及相關工程,總面積15.15公頃,其中包含大河片區外水利連通及相關工程面積2.13公頃,大河片區內設計面積約為13.02公頃,水系長度1.12公里,包含街坊游園與城市綠帶,街坊游園3處,面積約1.18公頃。城市綠帶,主要分為濱水綠帶和帶狀綠地,面積約11.84公頃。投資約為8074萬元。
二標段:包含樂安街以南的公園,水系及相關工程,總面積18.45公頃,其中包含大河片區外水利連通及相關工程面積2.12公頃,大河片區內設計面積約為16.33公頃,水系長度2.65公里,包含社區公園,街坊游園,城市綠帶與水域四類。社區公園1處,面積約1.85公頃。街坊游園1處,面積約0.52公頃。城市綠帶,主要分為濱水綠帶和帶狀綠地,面積約3.91公頃。水域范圍位于EC3以南,主要為水系工程與邊坡綠化,用地面積約10.05公頃。投資約為9642萬元。
2.5本項目的工期要求:項目建設工期計劃約為30個月,具體以實際為準。
2.6.質量標準:合格。
3.申請人資格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最低要求:/。
(3)項目經理最低要求:①1名,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注冊單位與申請人一致,具有高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且自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②近三年以項目經理身份負責過一項施工合同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綠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園林綠化工程)或施工合同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業績。業績相關證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請人須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
溫馨提示:請各申請人注意,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②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③超出使用時限的電子證書無效,需重新下載電子證書并再次確認使用時限。
請各申請人按照相關要求提供一級建造師證書等相關資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4)財務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且包括財務審計報告簽字頁、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無需提供審計報告附注。(以聯合體形式申請的,僅對聯合體中工作量預估比例較大的成員方進行評審)
(5)信譽要求:
①本項目對被雄安新區 / 機構評為嚴重失信企業且正處在信用評價結果公示期內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②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項目招標人評價為履約不合格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③本項目對近2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項目招標人實施的項目中存在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④本項目對近3年內(從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達到 /次或累計罰款 / 元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⑤本項目對因違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者因串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正在接受雄安新區政府有關部門立案調查的申請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決性懲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a.申請人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b.申請人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c.申請人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