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土城漢風片區環境整治工程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公告
土城漢風片區環境整治工程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彭城歷史文脈保護傳承工程( 一期 ) 項目,已由 徐州市行政審批局 以 徐審批復〔2023〕11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已落實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土城漢風片區環境整治工程方案設計和初步設計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2.1.1建設地點:徐州市石磊巷至和平路段;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擬對古玩城、土城小區3號樓、奉親庵東側商業、戲曲非遺展示博物館、華佗中醫非遺展示館、中醫院配套樓、江蘇銀行南側建筑、狀元廣場西側建筑、老年大學建筑改造工程和土城漢風片區道路與園林景觀環境整治,本標段投資約10754萬元。本標段設計合同估算價約163萬元;
2.1.3工期要求:30日歷天;
2.1.4質量標準:合格,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及有關標準、委托人有關技術要求,符合相應設計階段的編制深度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1.5其他:共分 壹 個標段;
2.2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方案報批、方案調整、初步設計、設計概算等相關服務以及法律法規和設計任務書賦予設計人應盡的義務,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風景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壹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如為聯合體投標,項目負責人須為牽頭人單位人員),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是指: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在其他單位擔任法定代表人);
(2)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5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6投標人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8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9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前應提供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注:
(1)信用服務機構需在江蘇省信用服務機構管理系統中申報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蘇”網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