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閩江治理(浦城段)防洪工程一期監理公告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閩江治理(浦城段)防洪工程一期監理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閩江治理(浦城段)防洪工程一期監理已由福建省水利廳以《福建省水利廳關于閩江治理(浦城段)防洪工程一期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閩水審批〔2024﹞1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浦城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資金補助外其余由地方政府多渠道籌措解決,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浦城縣閩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眾億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閩江治理(浦城段)防洪工程一期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浦城縣南浦街道、河濱街道、仙陽鎮、萬安鄉、水北街鎮及石陂鎮;2.2 項目建設規模:建設防洪堤(護岸)總長 9.744 公里,其中新建防洪堤長 5.415 公里,新建護岸長 4.329 公里;新建旱閘 2 座,箱涵 13 座,涵管 12 處,改造箱涵 2 座。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次招標項目涉及的所有工程項目施工監理,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工程質量保修期階段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組織協調、合同管理、安全與文明管理、工程簽證及進度款審核、工程施工資料、竣工資料、結算資料審核把關等的監理工作;2.5 最高控制價:1888560.00元;2.6 質量標準:達到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SL631?637-2012)、國家行業規范及其它相關規范合格標準;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73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2.8施工監理服務期限:施工工期+保修期730 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