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治理工程招標公告
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治理工程招標公告本招標項目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青原區灌區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國內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
1、招標單位:青原區灌區中心
2、工程名稱: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治理工程
3、工程地點:吉安市青原區
4、工程總造價:12725726.07元
5、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
6、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及以上標準
二、標段劃分:
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治理工程共設1個標段。
三、招標范圍:
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青原區蔡坊水山洪溝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道起始點位于宋溪村蔡坊水庫下游0.5km 處治理終點位于龍口村下游孤江匯合口處,工程區內涉及富灘鎮的宋溪村、社山村、龍口村以及值夏鎮的城上村,河道整治總長8.0km。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護岸、河道清淤、新建親水踏步等。具體以招標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四、對投標企業及建造師的資質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和有效的 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根據(吉市管辦字[2018]4 號)文件規定:投標單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并加蓋單位公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簽名),查詢結果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天內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失信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交易活動;
(8)投標單位擬派建造師需提供社保證明,社保證明的時限為連續近6個月,(指開標前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按規定到齡不需繳納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員擔任建造師者需提供退休的有關材料原件。擬派建造師應嚴格按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參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18】5號)文件執行。
(9)根據吉府辦字【2021】39號文件要求,投標單位必須提交近三年無欠薪行為的書面承諾,未按規定提交書面承諾的取消其投標資;因欠薪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投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投標。
五、資格審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