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歸縣生活垃圾收轉運補短板項目第2次澄清與修改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相關規定,現對招標文件中定標要素進行答疑,具體內容如下:
提問(1)近五年(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已完工程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在建工程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指單項合同金額大于1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權重25% 問:是多少個業績占25%,是一個占權重25%,還是十個占權重25%?請說明下。
答:以中標候選人提供符合要求業績最高數量為評審基準值(滿分25%),其他候選人得分=(提供業績數量/評審基準值)×25%。
提問
(2)近三年(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以獎項頒發時間為準)市級及以上工程獎項(優質工程、優質結構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權重25% 問:秭歸大部分企業沒有獎項,只有少數9家企業有獎項,存在排除潛在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