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9-4 11:57:43 | 信息編號: 6472829 | 所屬類別: 行業新聞 |
9月3日,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關于池州市清溪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批復稱,為減少進入清溪河和長江水體污染物,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和功能,根據《池州市“十四五”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有關規定,同意池州市清溪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
批復明確,該項目主管單位為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法人單位為池州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項目主要由截污改造工程、清淤疏浚工程、活水暢流工程、岸線修復工程、濱水設施改造工程五個方面組成,其中,截污改造工程包括改造主城區截流排口23座,雨水排口生態治理23處;清淤疏浚工程包括河道清淤總長度約12.58km,清淤及淤泥處理處置總量40萬m³;活水暢流工程主要包括拆除阻水建筑物2座、拆除涵閘1座并在原址建設1座單孔涵閘;岸線修復工程包括對沿線破損護坡進行修復加固,長度約5km;濱水設施改造工程包括新增移動式服務驛站、對周邊步道進行提升改造、新增標識系統等配套服務設施。
批復顯示,該項目估算總投資24965萬元,所需資金擬爭取中央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解決。(大皖新聞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