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4-19 11:58:41 | 信息編號: 5518609 | 所屬類別: 行業新聞 |
河床平整、河道暢通,河道兩岸桃紅柳綠、春色怡人……這是4月12日記者在葫蘆河西吉縣吉強鎮上堡段看到的景象。今年以來,西吉縣在河湖長制工作中進一步壓實河湖管護責任,強化河湖長履職盡責,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及時發現和制止新出現“四亂”苗頭性問題,推動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事中管控轉變,實現常態治水、長效治水,持續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態環境。
今年2月18日,該縣河長辦進行暗訪巡查時發現,葫蘆河吉強鎮上堡段存在人為填筑河道行為,造成河道行洪通道堵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西吉縣河長辦工作人員楊永祥說:“我們調查發現,問題在2023年11初就發生了,他們想在河道種地,吉強鎮政府多次協調處理,均被部分村民阻攔。對此,西吉縣河長辦下發督辦通知,要求由縣水務局、吉強鎮依法清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負擔,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024年3月19日,西吉縣水務局聯合吉強鎮政府和西吉縣公安局吉強派出所,對該河段非法填筑的土方依法處理,共清理河道土方1380立方米。
該縣河長辦緊盯各級河湖長履職,“四亂”問題冒頭就打、及時整治,將“新問題”控制在萌芽狀態。截至4月8日,西吉縣各級河湖長累計開展巡查4249次,縣河長辦累計開展巡查暗訪8次,下發問題交辦通知19期,督辦通知8期,交辦問題102個,督促清理河道垃圾約78.5噸,在葫蘆河興隆鎮王河段封堵排污口1處,依法拆除老堡子河新營鄉大沙河村河道違章建筑750平方米。
同時,西吉縣積極引導廣大群眾主動參與河湖管理保護工作,從“旁觀者”變成“參與者”“監督者”,構筑全民共管、共護、共治良好格局。全縣各級群團組織與水利部門聯手建立19支“河小青”志愿者服務隊,志愿者們利用節假日清理河湖塑料垃圾及各類廢棄物。在河湖長制的推動下,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經常組織黨員志愿者開展以“守護母親河 爭當河湖衛士”為主題的河湖塑料垃圾清理志愿者活動。西吉縣水務局以打造“水清廉明”黨建品牌為目標,構建“黨建+河湖長制”“五個一”工作機制,即每名黨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有效巡河、至少解決一個河湖問題、至少開展一次河湖法律法規宣講宣傳、至少參與一次志愿護河活動、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河湖管理調研報告,推動黨建與業務高度融合,為保護河湖健康美麗作出積極貢獻。(金臺資訊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