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來,我市持續加快以污水處理廠為重點的環;A設施建設,在全省率先實現了縣縣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目標,并狠抓污水處理廠運營監管,污水處理能力明顯增強。與此同時,污水處理廠伴生的污泥產生量也明顯增加,據統計,我市14座污水處理廠日產污泥約300余噸,且大多未能通過規范化方式進行處置,隨意填埋、傾倒污泥現象較為普遍,由此引發的二次污染問題不容忽視。
為了加強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最大限度降低污泥造成的環境污染,切實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建城〔2009〕23號)、《關于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環辦〔2010〕157號)、《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等有關法規政策,現就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安全為根本出發點,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規范化、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為目標,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示范帶動、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強化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置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加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力度,妥善做好污泥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污泥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100%的目標,為構建“兩型社會”、實現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污水處理廠源頭監管。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對全市污水處理廠進水和出水水質以及污泥(含初沉污泥、剩余污泥和混合污泥)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各個環節的全程監測管理,督促污水處理企業制定并落實污泥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規范要求,設置專門的監控部門或專(兼)職人員,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污泥。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二)切實規范污泥處置方式。各縣市區可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因地制宜、因泥施策,規范合理地做好污泥處置工作。要加大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力度,對2011年起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污水處理廠,應做到污泥處理設施(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運行;現有污水處理廠未配套建設污泥處置設施或不按規定處置污泥的,應當由污泥處置專業機構代為處置。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用蚯蚓養殖、水泥廠余熱利用混燒、無害化堆肥等方式,規范處置污水處理廠污泥。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三)嚴格污泥無害化處置標準。要高度重視加強污泥環境風險防范,切實消除污泥所含重金屬、微生物等可能對食物鏈和環境帶來的不安全因素。對采用蚯蚓養殖方式處置、消解污泥的,應充分考慮蚯蚓活體體內富集的重金屬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可通過政府定向收購蚯蚓活體并統一交由垃圾填埋場填埋,或采取其他符合國家技術規范的方式進行處理,蚯蚓糞便可用作花卉、苗木培植用肥,禁止私自銷售蚯蚓活體和蚯蚓糞便用于飼料加工行業;對采用農用方式處置污泥的,必須確保污泥達到《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明確的相關標準;對采用水泥廠余熱利用混燒方式處理污泥的,必須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達標。確需通過填埋方式處置污泥的,污泥的泥質各項指標應符合有關行業標準。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落實污泥管理臺賬和轉移聯單制度。督促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機構建立污泥管理臺賬制度,并參照危險廢物管理相關規定,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理處置量及去向等情況;污水處理企業轉出污泥時應如實填寫轉移聯單,對無轉移聯單的污泥,污泥運輸單位、處置機構不得接收。污水處理企業每季度要將污泥產生、轉移和處置情況及轉移聯單制度執行情況向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報告,經縣級環保部門匯總整理后向市環保局報告。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對污水處理企業、污泥處置機構污泥管理臺賬、污泥轉移聯單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轉移、運輸、處置污泥等行為。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五)規范污泥收運行為。從事污泥運輸的單位必須具備相關的道路貨物運營資質,嚴禁個人和沒有獲得相關運營資質的單位從事污泥運輸。污泥運輸車輛要嚴格落實密封、防水、防滲漏、防遺撒等措施,杜絕產生二次污染;對因相關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路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相關部門要嚴肅追查責任,并責成責任單位進行恢復和治理。
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強化污泥處置機構監管。污泥處置機構必須具備合法手續和資質,并在各級環保部門監督下實行規范化運營,每季度要將污泥處置情況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各級環保部門要督促污泥處置機構不斷加快技術革新,加強處置能力建設,并對照相關技術規程,嚴密監控污泥處置各個環節,杜絕超處置能力違規接收污泥。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要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組建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推進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夯實工作責任,推動此項工作深入開展。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加強對污泥規范化處置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指導、協調、督辦,并積極探索借鑒污泥處置工作的先進技術和經驗,著力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各級發改、財政、住建、農業等部門都要緊密協作、主動配合、大力支持,為全市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要加大資金投入。為了確保此項工作規范、順利開展,市財政每年將對主城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作適當予以補助。各縣市區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本轄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作給予資金支持。市財政、環保、物價等部門要加快探索建立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價格補償機制,力爭做到“誰處置、誰受益”。同時,市級各相關部門要通過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通過市場化運作等方式,加快建立穩定的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資金投入機制。
三要強化督查考核。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會同考核、督查等部門,加快建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工作考核機制,進一步細化考核辦法,加大對各縣市區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情況的督查考核,對處置情況較好的給予通報表彰,對因污泥處置不規范、不到位,或隨意傾倒、拋灑污泥造成重大環境影響事件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咸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