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購買舉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麻城段)造價咨詢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購買舉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麻城段)造價咨詢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05-23 15:41|發布單位:麻城市政府采購中心|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6-05|項目監管地:麻城市|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購買舉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麻城段)造價咨詢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麻城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MCCG-2025-069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181-2025-00498
3、項目名稱:購買舉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麻城段)造價咨詢服務項目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15(萬元)
6、最高限價:15(萬元)
7、采購需求:
1).按照《審計法》、《國家審計準則》、《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配合審計局項目審計組對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及工程建設管理程序進行審計,出具項目竣工決算審核造價咨詢報告和工程建設管理程序審計報告。
2).項目內容:舉水防洪治理三期工程(麻城段)項目總投資約280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干流堤防25.79公里(含水毀修復1.5公里)、支流堤防8.16公里(含水毀修復1公里)
具體采購項目內容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兩個月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供應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掃描件,否則是無效響應。
3.供應商對所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的真實性負責。與事實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4.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依據。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為企業的,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已辦理三證合一的只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門網上打印件的掃描件簽署本單位公章);供應商為經營性事業單位的,須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
2). 磋商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