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排水集團采購咨詢服務(2025)征集公告
1.征集條件
本項目北京排水集團采購咨詢服務(2025)(項目編號:BJPS-2025-JT-KJ-CG-0072),征集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征集本項目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
2.征集人簡介、項目概況與征集范圍
北京排水集團是北京市國資委所屬首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一級骨干企業,具備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資、設計研發、工程建設、裝備制造、運營管理于一體的全產業鏈整體實力和服務競爭優勢,是創新驅動、產融一體的綜合環境服務產業集團,總資產815億元,以雨污水的收集、處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為主營業務。是北京中心城區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投融資、建設、運營的特許經營企業,負責建設和運營北京中心城區的雨污水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再生水輸配管網和提升泵站、污泥處置設施;同時積極拓展市場化水環境治理項目,成功中標并建設運營南寧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項目、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湖北十堰污水處理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等項目。
北京排水集團及其所屬分公司擬征集采購咨詢服務機構,在服務期限內根據征集人(甲方)的委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完成工程、貨物、服務等采購項目的招標代理服務、工程造價咨詢及其他咨詢服務。框架協議期限為365個日歷日,采購執行方式為集團封閉式框架協議+具體采購項目委托合同。預計使用地點為北京市。
供應商承諾:符合征集人(甲方)內部管理要求前提下,征集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需向成交供應商(乙方)采購框架協議項下標的物的,由征集人(甲方)所屬各級子企業按照本項目第二階段選用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乙方),雙方基于本項目框架協議訂立具體合同。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供應商須具備以下:
3.1.1資質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營利法人;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凍結;
3.1.2財務要求:
(1)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2021年、2022年、2023年連續三年財務狀況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一般納稅人,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專用發票。
3.1.3業績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含),累計具有30個(含)以上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完成進場交易工程項目業績,其中至少包含15個(含)在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建設工程分平臺完成進場交易工程項目業績。
3.1.4信譽要求:
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或履行合同約定義務不合格的事項而被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前五年內,在北京排水集團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拒不簽訂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的情形;
(3)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團供應商黑名單中;
(4)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負責人,在上述“
(1)、
(2)、
(3)”情形的供應商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參與相關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事、監事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為準,擬委派參與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信息以征集人及其所屬公司的合同/協議及相關合同/協議的執行記錄為準)的情形。
3.1.5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