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長湖申線航道排泥場修復技術服務項目-集水池清淤(第二次)詢價公告
長湖申線航道排泥場修復技術服務項目-集水池清淤(第二次)詢價公告
(項目編號:0675-250JOC004307A)
一、采購條件
本長湖申線航道排泥場修復技術服務項目-集水池清淤(第二次)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18 萬元,采購人為江蘇省環保集團蘇州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采購實施條件,現采購方式為公開詢價采購。
二、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規模:/
范圍:本采購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限價詳見詢價文件。本次為其中的:
標段一:長湖申線航道排泥場修復技術服務項目-集水池清淤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合法身份的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供應商應有充足的資金保證、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體系。(提供供應商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至少應包括現金流量表、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附注),或提供供應商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參加本次活動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銀行存款證明,均須加蓋供應商公章)。供應商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前一年內至少三個月社會保障資金的社保證明材料,納稅提供銀行扣款憑證或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資料須提供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或稅務局代收后出具的稅種為社保的《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依法無需納稅的供應商須提供無需納稅的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近3年內沒有出現過因重大審計質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不良記錄(提供承諾書)。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的查詢結果為準(評標現場查詢),尚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名錄的供應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承諾書,承諾書上加蓋供應商公章。若供應商未提供則以評審現場查詢結果為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清淤或開挖服務項目。(業績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至少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能體現業績要求具體表述的頁面)。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接受分包、轉包;未被江蘇省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取消供應商資格,且不得在拒絕再次注冊的期限內。
四、采購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