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讓公告斑鳩堰河長安路排口水質提升項目招標公告
斑鳩堰河長安路排口水質提升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斑鳩堰河長安路排口水質提升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
1.4
招標人:合肥高新公共事務服務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高新公共事務服務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斑鳩堰河長安路排口水質提升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AGGWZ00099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AGGWZ00099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
2.6 建設規模:負責高新區斑鳩堰河長安路排口水質提升處理,通過一體化處理設備租賃運營服務及相應配套處理設施建設安裝,確保水質達到環保要求,項目設計總規模約為2000噸/天(暫定)。租賃期滿后1個月內完成現場設施拆除、現狀恢復。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7 項目投資估算:204萬
2.8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且設備正式運行起不超過12+X(X≤24)月,具體時間以實際為準;在資金有保障的前提下,視履約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續簽合同。
2.9 招標范圍:詳見建設規模。
2.10 項目類別:服務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合同估算價:204萬
2.13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1.2 投標人業績要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一個污水處理設施租賃項目業績或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業績或污水處理設施運營項目業績,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①污水處理規模不低于1400噸/日的;
②且出水水質(COD、氨氮、總磷)達到地表Ⅳ類及以上標準。
(2)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須具備一個污水處理系統租賃項目業績或污水處理系統建設項目業績或污水處理系統運營項目業績,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①污水處理規模不低于1400噸/日的;
②且出水水質(COD、氨氮、總磷)達到地表Ⅳ類及以上標準。
3.1.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4 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
3.1.5 投標人財務要求:/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