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蕭縣-采購公告蕭縣城區主次干道保潔、公廁管理保潔、垃圾收...
蕭縣城區主次干道保潔、公廁管理保潔、垃圾收集清運保潔市場化運作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蕭縣城區主次干道保潔、公廁管理保潔、垃圾收集清運保潔市場化運作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http://ggzyjy.ahsz.gov.cn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 6月17日 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EP-XXCG2025031
項目名稱:蕭縣城區主次干道保潔、公廁管理保潔、垃圾收集清運保潔市場化運作項目
預算金額:5412.3152(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5412.3152(萬元).其中一包:5367.3152萬元/年; 二包:45萬元/年。
采購需求:一包:本項目的具體服務包括蕭縣城區道路總面積7640539平方米清掃保潔(含綠化帶撿拾面積1144808平方米)、102座公廁管理服務、城區垃圾清運服務、圣泉寺景區及周邊清掃保潔、43000米護欄清洗保潔、大氣污染抑塵服務、垃圾中轉站管理、小廣告清理等項目服務。
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二包:為環衛蕭縣智慧環衛管理系統、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服務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簽。每年服務期末,采購人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續簽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購人不再續簽下一年度服務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在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購[2022]556號),本項目一包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具體原因如下:按照本辦法規定預留采購份額無法確保充分供應、充分競爭,或者存在可能影響政府采購目標實現的情形,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采購文件約定方式進行質疑。
一包:為預留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預留份額不低于4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為70%)。
二包: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