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同仁市污水處理廠完善提升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同仁市污水處理廠完善提升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同仁市污水處理廠完善提升工程已由同仁市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同發改字[2022]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同仁市發展和改革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同仁市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同仁市
(2)規模:污水處理廠提升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E6301000076056780001001
標段名稱:同仁市污水處理廠完善提升工程標段一
合同估算價:679.84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服務期:210.0天
招標范圍:污水處理廠完善提升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市政·市政乙級](含)以上并且[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含)以上資質,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執業信用不良行為記錄或不良行為記錄已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