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東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東岸防澇工程設計(第二次)公告
城東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東岸防澇工程設計(第二次)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TGC-25-051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東新城雨水干渠及江山港東岸防澇工程設計(第二次)(項目名稱)已由江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文同意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為2503-330881-04-01-258562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江山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由財政統籌(資金來源),招標人為江山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本項目實施范圍面積約180673平方米,新增用地面積157572平方米。新建江山港河道防洪堤岸(含施工圍堰)約1.5公里;新建城市內河排洪溝約1公里;整治江山港河道(拓寬、護坡)約10萬平方米;新增城市雨洪行泄通道(海綿綠地、河道邊綠地、植草溝等)面積約5萬平方米。工程總投資約12000萬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資約10770萬元。
本項目設計費最高限價約為159.24萬元。
2.2招標范圍:本次設計實施范圍面積約180673㎡,新增用地面積約157572㎡。新建江山港河道防洪堤岸(含施工圍堰)約1.5公里;新建城市內河排洪溝約1公里;整治江山港河道(拓寬、護坡)約10萬㎡;新增城市雨洪行泄通道(海綿綠地 、河道邊綠地、植草溝等)面積約5萬㎡。具體范圍: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設計深化及優化(含投資估算編制)、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及擴初概算深度要達到業主及評審要求)、初步設計編制報批、施工圖設計、施工現場服務、協助招標人獲得上級主管部門對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審批及相關后期服務和對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進行審核并蓋章確認等工作(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設計任務書)。
2.3建設地點:江山市城東新城。
2.4設計服務期限:75日歷天,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深化及優化(含投資估算編制)、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及擴初概算深度要達到業主及評審要求),并按招標人、有關專家和政府部門審核意見,完善初步設計,直到完成初步設計批復或審查通過(方案審查和初步設計審查期間不計入設計周期);初步設計批復或審查通過后,45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圖審(含招標設計階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且須滿足以下任意一條要求:
(1) 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 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設計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
(3) 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設計專業(道路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擬派項目負責人:同時具備①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執業資格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②具有市政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其他要求:浙江省以外設計單位須提供“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備案信息截圖”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內的浙江省住建廳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設計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書》。
4. 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