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華人民共和國佛山海事局佛山市水上(應急)溢油清污服務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佛山市水上(應急)溢油清污服務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佛山市禪城區(qū)瀾石(國際)金屬交易中心第9座二層25-27號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GDJAFS2025005C
項目名稱:佛山市水上(應急)溢油清污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依據《佛山市水上交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佛府辦函〔2015〕358號)、《佛山市水上交通安全監(jiān)管與應急反應總體規(guī)劃》,為及時有效組織佛山市行政區(qū)域重點水域的水上溢油應急清污工作,保護佛山市水域環(huán)境和飲用水源水質安全,防治水上溢油污染損害,保障人民健康和社會公眾利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水上交通運輸?shù)目沙掷m(xù)發(fā)展。本項目為佛山轄區(qū)“兩體三區(qū)”溢油應急體系建設的支持項目,“兩體三區(qū)”溢油應急體系的“三區(qū)”是按照佛山轄區(qū)水域特點和溢油應急處置需求,將轄區(qū)分為順德、三水和南禪高三大片區(qū),本次采購的溢油應急服務重點是滿足南禪高片區(qū)水域溢油應急處置需求,并在必要時為順德片區(qū)和三水片區(qū)提供支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5月 31日止。
本項目(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1.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內容要求;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