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公告
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招標公告
標段(包)編號:65230125012400772006002
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經由昌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昌市發改字【2025】99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昌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為地債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昌吉市城北污水處理廠二期建設項目土建工程EPC+O總承包
2、項目規模:預處理單元組合池:建筑面積3905.93m2,生化處理單元組合池:占地面積16479.6m2,深度處理單元組合池:建筑面積2373.96m2,鼓風機房及變配電間:建筑面積1415.63m2,預處理配套用房:建筑面積500.59m2,污泥儲池:占地面積501.53m2,污泥濃縮脫水車間:建筑面積1188.09m2,調理池及壓濾液儲池:占地面積216.38m2,綜合脫水車間(改造):建筑面積391.92m2;廠區室外配套污水管、再生水管、給水管、工藝鋼管、污泥管、空氣管、加藥管及管溝、強電、弱電、自控儀表、監控系統及其配套構筑物;新建道路3810m2,綠化景觀面積23758m2;污水處理廠內全套工藝設備安裝及管配件安裝等內容。
3、建設地點:昌吉市
4、工程投資額:46528.31萬元
5、資金來源:地債資金
6、工期要求:總承包計劃工期:669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為15天提供完整的施工圖;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7月1日,計劃竣工時間:2027年4月30日,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劃分標段
8、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現行行業設計與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和技術規范書的約定。
施工質量標準: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9、招標范圍:對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運營等階段實行總承包,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初步設計范圍內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及指導施工全過程)及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缺陷責任期內修復和保修的全部總承包工作,運營對整體項目進行運營,具體內容如下:
9.1、設計:本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和施工全過程的設計服務等。施工圖須經招標人確定并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審查合格后的施工圖預算須由招標人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查。
9.2、施工: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9.3、采購:與工程項目相關(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載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設備的采購、運輸、安裝、驗收保管等全部內容。
9.4、運營工作包括:整體項目進行運營,運營期15年,運營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運營企業負責。
10、本項目為資格預審二階段,通過一階段資格審查且收到通知書的單位或聯合體具有報名條件,其余單位或聯合體報名均為無效報名。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資質要求: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運營單位要求: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四年以上水務運營能力(以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單位由施工單位提供);
(5)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6)區外建設工程企業若中標應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建廳2018年4月24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推動自治區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的規定,登錄新疆建筑市場監管和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簡稱新疆工程建設云,網址:(http://jsy.xjjs.gov.cn ),注冊報送企業基本信息和人員信息。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
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且滿足下列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投標人所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為本項目報名人員,否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注:
(1)投標人所報施工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在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登記的人員,且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項目,否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2)若施工項目負責人符合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的,允許兼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擬派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和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本單位注冊;
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擬派運營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4、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1)設計:已完成的類似工程總承包設計或設計業績不得少于1項。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設計合同,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該業績的提供方須為聯合體中的設計單位。
(2)施工:已完成類似工程總承包施工或施工業績不得少于1項。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竣工驗收報告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該業績的提供方須為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
(3)運營:已完成類似運營服務業績不得少于1項。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服務合同,如投標人為聯合體,該業績的提供方須為聯合體中的運營單位。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業績要求: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竣工驗收報告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業績證明材料中其中一項反映項目負責人即可)。
(2)施工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表或竣工驗收報告或工程接收證書或竣工驗收備案表,業績證明材料中其中一項反映項目負責人即可)。
(3)設計項目負責人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業績不得少于1項(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發包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或設計合同且證明材料中其中一項須體現設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