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縣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期)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松溪縣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期)已由松溪縣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發科[2023]審批213號、松發科[2024]審批162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松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源申請國債和地方自籌,招標人為松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松溪縣城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價為:32358668元;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松溪縣城區排水防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期)的施工,內容包括施工范圍內的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通信工程、水壩工程等,具體以招標人最終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招標圖紙為依據;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2015版)的規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 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本招標項目為單項合同25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規定,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二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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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32358668(其中:暫列金1455175元,暫估價18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