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平湖市三聯(lián)物資經營有限公司2025年不銹鋼水表箱采購的招標項目公告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浙江新平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湖市三聯(lián)物資經營有限公司委托,就平湖市三聯(lián)物資經營有限公司2025年不銹鋼水表箱采購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提供本項目貨物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 項目編號:XPPHCG-2025-04
二、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購)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項目概況:
一、預算金額: 1000000 元
二、最高限價: 965500 元
三、采購內容及數(shù)量:采購人擬通過公開招標產生平湖市三聯(lián)物資經營有限公司2025年不銹鋼水表箱采購項目中標供應商1家;主要采購內容包括450*300*150、450x450x150、450x700x150、750x450x150等規(guī)格的不銹鋼水表箱的供貨、運輸、保險、材料安裝時的技術指導、驗收及相關技術服務,達到驗收標準要求等全部責任、風險和義務,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三、供貨期:一年(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或供貨量的結算價達到中標總價,以先到為準。
供貨期要求為每次接到定貨通知單后二十天內供貨完成(定制單按訂貨通知單約定時間為準),實際交貨時間以最后一批貨物到達指定到貨地點的時間為準。
四、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驗收合格標準。
五、續(xù)簽要求:合同期屆滿,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與乙方續(xù)簽合同,如續(xù)簽,續(xù)期不超過1年,續(xù)簽價格不得高于原合同價格。
五、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